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谈拆迁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谈拆迁
2022-01-29   阅读:688   

  人民网:您眼中的钉子户是什么?

  王兴华律师:钉子户是在一般情况下,绝大多数的拆迁人都搬走后,留下的小部分有想法的人。钉子户其实是有坚定信念维护自己权益,在博弈中不愿意退让的,他们维护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在的拆迁,拆迁人掌握充分的话语权,并联系其他人员来给被拆迁人来施加压力,这样天平很快又倾向拆迁人了。开发商会把利益转移到政府后被拆迁人的压力就更大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很多不屈服的人,极力的反抗的人就出现了,自从被拆迁人处于弱势之后,就有一批懂法律、会谈判的律师帮助这些弱势的被拆迁人进行维权,这就形成了拆迁律师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谈拆迁

  在中国,无论是谁要拆迁,最开始发的是拆迁许可证,后来发现每次这么做不如承包给政府来做,这样就出现了土地财政。拆迁户与被拆迁户的的矛盾就是土地利益的分配,而可分配的利益太大,以至于我多要一倍是应该的。

  人民网:国家新出的国有土地拆迁条例是否说的是以后土地是政府负责?

  王兴华律师:这种方式是符合我们国家的土地财政政策的。

  人民网:之前报道国家靠土地财政赚钱?

  王兴华律师:土地财政短时间内不能改变,将来的征收会转移政府上面

  人民网:有的人去法院不能立案?

  王兴华律师:拆迁不管哪方面都涉及土地财政,地方上有很多情况要相互配合,很多方面要以大局为重,所以新的诉讼法立案可以解决。法院回避矛盾是为了自我保护。

  人民网:被拆迁人怎么尽可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王兴华律师:双方都存在很大沟通困难,拆迁人给被拆迁人传递的最大的信息就是:1、先走就是有好处的;2、拖延并不能得到好的补偿。

  但是,在谈判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来说首先是依据法律和程序的方面来谈判最有利于当事人,如果直接采取暴力或者没有任何理由和程序的往下拖的方法(赖着不走),拆迁人反而不会做更多的让步,因为这种方式有一种最大的坏处就是更多人会效仿。所以最合适的方式是:1、通过走法律程序给拆迁人一定的压力,因为法律程序总体上还是为被拆迁人着想的。2、另外,需要足够的材料,方案,证据,证明自己损失远超过拆迁人给的。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谈判要影响到拆迁人的决策层、领导层。这里面有三方面:程序、证据、足够理由找合适的对象。至于多少钱是合理的?在当前形势下,因为拆迁人也是拆迁利益方,补偿方式由拆迁人制定,被拆迁人没有主动性。所以不能单纯的说,拆迁人制定的就是合理的,与他制定的不一样就不是合理的。因为制定补偿方案的时候,被拆迁人没有参与。我们律师认为,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要从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和可期待利益两个角度考虑,如果补偿方案低于损失和预期利益就是不合理的。

 

人民网:怎样以实际的产权价值来说话?

  王兴华律师:要根据实际,比如说,一个补偿方案出来后,总会有人吃亏有人沾光。补偿方案应该追求一个普遍的公平,但是如果绝大部分人都是吃亏的,那么久说明这个拆迁补偿方案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人民网:请您谈谈“强拆”的问题。

  王兴华律师:现在的强拆叫做“司法强拆”都是要走司法程序才能强拆的。如发生强拆要避免暴力反抗。在强拆之前都是有征兆的。一但避免不了强拆,那么在强拆后,解决困难比较大,因为政府已经掌握了主动权,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提出更多的程序,特别是法律程序,通过坚持不懈的程序影响到拆迁人、上级机构和有关系统。

 

人民网:国外“钉子户”是什么样的情况?

  王兴华律师:国外的法律特别保障私有产权,在这种体系下,双方是出于同等地位的,他们没有办法,所以一般不存在这种问题,如果市政府要土地,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地价超低现象,因为他们财政体系是透明的,政府是不能多收钱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会出现政府压低,当地人民也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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