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
2022-01-19   阅读:824   

  肖先生等人所在的村子,政府组织征地拆迁时,家中的房屋离高速公路界桩最近处不足5米,因为施工导致其房屋开裂受损,成为危房,无法正常生产生活,肖先生等五人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该县人民政府予以拆迁补偿,但是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他们的请求。肖先生为什么不能获得补偿?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范围究竟是什么?补偿有什么标准?他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高速公路征地<a href=http://www.yunhelaw.com/jingyun/casefwcq/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拆迁补偿标准</a>是什么?

  一、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涉及的条线长、土地面积广,因此有可能会存在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情况。如果是国有土地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1.国有土地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征地拆迁的补偿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价值补偿、装饰装修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的补助和搬迁奖励等。

  2.集体土地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按照“房随地走”的原则,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及补助和搬迁奖励等。其中附着物包括房屋、机井、池塘等,青苗按照类别包括农作物、苗圃、树林、花木等。

  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拆迁范围怎么界定?

  高速公路的征地拆迁范围由《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各地区具体范围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定,例如,山东省规定:“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立交桥匝道、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收费站周围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

  控制区内原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需要拆迁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征地拆迁过程中,应该由土地勘测单位进行勘测核对,在划定公路用地红线范围的同时,会同设计单位、各征迁部门、被征收人共同对红线内土地、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等进行现场实地丈量、清点、登记。

  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低怎么救济?

  高速公路拆迁,尤其是农村地区,拆迁补偿实际上偏低,曾经接到一位当事人的咨询,说当地拆迁办只给予800元每平方的补偿,拆迁的评估方式、安置方案都模棱两可,模糊不清,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而且由于高速公路大多涉及多个乡镇、县市,项目不同、批准时间不同,造成拆迁标准的不同。紧邻的两地进行征地拆迁,拆迁标准甚至相差三分之一。

  四、如果被征地拆迁人认为补偿低,应该怎么去解决呢?

  1. 如果对评估报告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后续可以再次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 如果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等决定书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 如果认为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要求相关部门公示批准文件、规划红线图、补偿安置方案、评估办法细则等行政文件。

  五、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不在征收范围内,影响居住怎么办?

  是否在征收范围内,要以征地拆迁的正式方案为准,如果违反了公路法的相关规定,擅自缩小规划红线范围,也可以主张该行政行为违法。

  如果确实不属于征收范围,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建设的原因,自己的房屋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比如申请加固防撞护栏、安装隔音屏等,同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肖先生等人虽然要求按照征地拆迁方案进行补偿没有获得法院支持,但是他们可以另外提起侵权诉讼,要求施工方赔偿因高速公路建设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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