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搁置拆迁房屋面临裁决该怎么办?
多年搁置拆迁房屋面临裁决该怎么办?
2021-09-28   阅读:411   

案情简介
      家住上海市徐汇区XX镇XX村134号的刘女士,家里的房屋从2004年就被纳入了房屋拆迁范围,但是因为种种原因,该项目一直搁置,2018年该项目重新启动,刘女士认为,评估价格过低,安置房屋位置偏远,家里的生活水平也明显下降,也无法很好的照顾家里年迈的老人。刘女士与拆迁部门几经协商,没有 达成一致的意见,拆迁部门态度强硬,连续申请了两次裁决,并称再进行最后一次协商,如果还不同意就要下补偿决定书。面对即将生效的裁决,刘女士找到上海申云拆迁律师团队。多年搁置拆迁房屋面临裁决该怎么办?
案件承办
        申云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委派了办理拆迁案件经验丰富的闫律师、王律师承办此案,两位律师迅速开展工作经过调查取证,认为该项目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较多,首先,房屋拆迁许可证最后换证日期为2009年10月23日。拆迁期限为2004年12月24日至2010年3月31日。现在已经远远超过拆迁期限;其次,评估报告中显示的评估时点为2009年,这显然与立法精神不符;最后,根据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该拆迁项目的实施拆迁方式为回搬安置,但目前拆迁公司提供的房屋距离现在的房屋距离遥远,与拆迁计划不符。在律师团队的推动下,第一次谈判即见成效,律师团队在谈判过程中据理力争,提出政府部门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之处,并由此造成了最终的评估价格并不合理。短短几个月,经过几轮协商谈判,申云律师团队帮助当事人迅速提高了补偿,当事人与拆迁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
律师评析
       由于征收拆迁法律法规仍在逐渐完善,目前仍旧存在很多征收拆迁项目长期搁置的现象,这就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适用问题。
       根据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此在本案中当事人获得补偿适用的法律法规应当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在确定了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后,拆迁律师会根据法律时效规则具体适用法律法规,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长期的征收拆迁项目,因为涉及到法律法规的交接,如果不是专业的拆迁律师,很难精准的运用法律。因此面对此种长期复杂的征收拆迁案件,建议当事人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以免错失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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