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2-03-01   阅读:942   云合专业律师网整理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管理规定征收土地的主体发展需要通过支付以及土地资源补偿费,若是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住处的,还可以自己获得安置补助费,若是有地上附着物的,不管社会价值高低,都是我们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关于我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下面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分析解答。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政府进行征地补偿标准是一个怎样的

  1.土地征收补偿费仍划分为13级31个区。

  2、一级土地补偿65,600元/亩,二级土地补偿63,500元/亩,三级土地补偿61,200元/亩,四级土地补偿59,200元/亩,五级土地补偿57,700元/亩,六级土地补偿55,800元/亩,七级土地补偿费54,100元/亩,八级土地补偿费51,800元/亩,九级土地补偿费50,100元/亩,十级土地补偿费47,700元/亩,十一级土地补偿费45,900元/亩,十二级土地补偿费41,700元/亩,十三级土地补偿费40,500元/亩。

  3、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市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水平、当地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问题进行分析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4、对征地补偿标准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不及时调整的,将不通过土地使用审查。

  5、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用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实施。

  县级以上这些地方人民对于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通过开展拟征收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和社会工作稳定市场风险能力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利用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制度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问题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学生集体主义经济贸易组织结构及其家庭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部分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召集听证。 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情况修改方案。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凭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计算和支付有关费用,保证有关费用充分到位,并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个人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用土地时说明事实。

  相关企业前期研究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对于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补偿支付计算方式有哪些

  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支付被征用土地权利损失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一)征收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并公布综合地价确定;

  (二)人工鱼塘、农场、宅基地、果园和其他经济作物的征用土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四)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指建筑成本的折扣和补偿。

  希望通过以上研究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一些其他社会问题可以咨询云合专业律师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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