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的房屋的类型有很多,比如说普通的住宅房屋,还有商品房啊,以及安置房等等,都是不同的房屋类型,大家在购房的时候要对不同房屋的类型有所了解,看看什么样的房子最适合。那么动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呢,安置房可以贷款吗,这些小常识都是很重要的内容来,需要大家对于房屋的一些问题有所了解和考虑,来看看吧。
一般来讲,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了房屋置换的补偿方式,那么拆迁方应该给被拆迁人办理、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其中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被拆迁人只有在拥有完全产权证明的情况下,才能算真正意义上获得了合理补偿,所以,理论上来讲,房屋征收后,给予被拆迁人房屋补偿,是应该办理房产证的。
但在实践中,部分安置房没有经过健全的审批手续而建成,此时,被拆迁人可以获得房屋安置补偿,但是无法办理相关证件。这些房屋在房产手续未办好前就成了所谓的“小产权房。”
近年来,拆迁安置房买卖的现象非常普遍。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一般商品房偏低,虽然购买拆迁安置房存在一定风险,但很多人仍会去购买这样的房屋。那么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什么政策呢?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关于安置房各地区有不同政策,但在实践中,有些安置房没有房产证,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等税费,办理正规商品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而后,房屋才可以自由买卖、过户给他人。
如房屋还未满5年的情况下进行买卖,一般来说买卖双方所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也无法进行公证。
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买受人可以将此房屋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与以及继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这是因为买受人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权。商品房于其他类型的房屋相比在价格上要高出许多,因此买受人对其享有的权利也相应的全面。
以上就是动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一些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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