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2022-05-16   阅读:749   云合专业律师网整理

  在浙江推进乡村化的同时,政府会征用到一些城市郊区的土地,如果补偿工作做不到位的话,就会损害到农民的自身利益,从而导致纠纷的出现,所以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有了新的标准。那么,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下面就跟着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以上就是云合专业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浙江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其实也不难了解到其中土地补偿费用都是按照每一年的产量来进行计算的,如果政府在征地过程中没有将补偿款落实到位的话,村民们是可以跟上级管理部门去投诉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云合专业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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