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提醒大家,承租企业对于拆迁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拆迁律师提醒大家,承租企业对于拆迁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2022-05-19   阅读:584   云合专业律师网整理

  作为承租方,由于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得到土地所有权的补偿,这个大家都清楚。但是,作为土地及厂房的实际经营者,承租企业对于拆迁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拆迁人对与承租企业的厂房、附着物及机器设备理应进行补偿,还应对承租企业因拆迁所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

  具体来说,承租企业作为承租人,理应能过获得的补偿包括以下这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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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设备拆卸安装的补偿(主要针对于大型或者精密生产设备的拆卸损耗);

  3、搬迁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料、基础设施和地上附属物);

  4、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

  5、关于因拆迁导致的其他无形损失(导致不能完成订单等造成的违约金承担等);

  6、自建房的重置成新补偿;

  7、剩余租赁年限的租金差价的补偿;

  面对拆迁,企业应该采取的措施

  1、在了解自己所能得到的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后,作为被拆迁方的承租企业应当及时制作相关费用的统计,对于各个项目所对应的实体财产或人工成本及时留存好照片及相关文字证据。

  2、及时进行调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3、是否经过了公平公正的评估,而评估是征收前的法定程序。

  以上各项调查进行完毕后,便可以开展谈判阶段。准确来书,是谈判与诉讼同时进行,以诉讼来向对方施加压力,争取谈判筹码;以谈判来寻求补偿。及时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再诉讼时效失效后再去提起诉讼,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途径。

  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作为普通老百姓,遇到法律问题,一定不要选择对抗或非理性行为,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正道。欢迎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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