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拆迁律师】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作答复的行为该怎么办?
【北京拆迁律师】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作答复的行为该怎么办?
2022-07-25   阅读:284   京云律师
房屋征收时,政府征收信息可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被征收人不能全部获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房屋征收及补偿工作应该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那么政府及其部门逾期或不予回复,当事人应该怎么办呢?又应当如何维权呢?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北京京云律师是如何做的。

【北京<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拆迁律师</a>】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申请逾期不作答复的行为该怎么办?  

林先生于2018年11月11日通过中国邮政EMS向当地建设局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厦门北站至同安食品工业园市政隧道”建设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当地建设局应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了该申请,但是并未答复林先生。
2019年3月8日,当地建设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告知林先生所要求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职责权限范畴,其未制作该信息,也未获取或保存该信息,该政府信息不存在,建议向有权机关咨询。林先生不认可当地建设局的答复,找到京云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庭上,京云律师称:我方当事人向被告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两日后,被告收到该申请后拒不答复。并且于2019年3月8日才作出答复,已超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定答复期限,构成程序违法,严重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告并未收到,并已在法定期限内向原告做出告知,原告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其公开职责权限范围,也并未保存该信息的书面答复,该答复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双方向法院提供了证据,并进行了质证。

针对被告的观点,京云律师称:原告寄出的EMS快递单上所填写的受送达人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号码与建设局实际住所地、使用电话的情况相符。且案涉邮递员已按照前述地址就该邮件进行了投递,该邮件由门卫实际签收。根据原告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与邮件底单中所书的内件品名,可以认定原告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所以,被告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原告的申请,至2019年3月8日作出答复,已超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法定答复期限,故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逾期答复的行为构成程序违法。

最终,法院认可了京云律师的观点,确认建设局超期答复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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