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法院:不准离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90后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法院:不准离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2-08-22   阅读:1058   京云律师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离婚时,不少父母为了争夺孩子抚养问题,在法庭上不依不饶、争的面红耳赤。

 
 

 

近日,江苏淮安一对90后夫妻却因不愿抚养孩子在法庭上闹得不可开交。

 

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必须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妥善处理,不能通过离婚开逃避抚养义务。经过调查,这对夫妻原本都有稳定工作,而且收入较高,但这两位说什么也不愿意将抚养权归自己。没办法,承办法官向双方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决。

90后夫妻离婚都不要孩子,法院:不准离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与此同时,这对夫妻的行为被不少网友声讨,认为他们未尽到父母的职责,替孩子感到心寒,也有网友对法院的判决感到不解,怀疑法院的判决是治标不治本,认为即使法院判决这对夫妻不准离婚,可是这对想要舍弃抚养权的夫妻会对孩子好吗? 

 

本案双方均不愿意抚养孩子的,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王兴华<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a>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在这个事件中,这对父母的做法实在是不负责任!在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但如此一来抚养方势必会将孩子视为负担,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基于公序良俗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的最大化判决双方不准离婚是合理的。

 
 

同样,这起案件,除了常规判决,我们注意到,法院为这对90后夫妻出具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一种什么类型的指令,它将起到怎样的作用呢?

 
 

 

王兴华主任表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一种强制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法律文书,目的是为了提升家庭教育能力,给未成年创造良好的家庭成长环境。作为强制性法律文书,收到教育令的家长不管想不想遵循,都必须要按照指导令的内容,去指定的地方接受家庭指导机构的家庭教育指导,并且按照指导来进行后续的家庭关系处理。

 

但是这对90后父母必须要认识到,抚养问题不仅是为人父母基本的责任,也是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的义务,要按照指导令进行改正,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妥善处理,减少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法条链接:

 

 

《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条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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