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为买房避税施计“假离婚”,结果却是人财两空!
北京房产律师:为买房避税施计“假离婚”,结果却是人财两空!
2022-08-29   阅读:842   京云律师

  现如今,因为房子的那点事,很多夫妻打起了“假离婚”的主意,曾经在北京等地就出现过“假高婚”潮,排队离婚,离完婚喜气洋洋的更是层出不穷。然而,也有假离婚后,人财两空的。

  吴女士和爱人为了购买二套房避税,2013年,吴女士和爱人办理了假离婚。为了配合民政局,夫妻俩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里,约定婚内共有的一套房产归吴女士爱人所有。二套房买完后,夫妻俩也没有及时复婚。
  假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吗,她还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然而前不久,吴女士的爱人突发意外离世,曾经签署的那份走“走形式”的离婚协议给吴女士惹来了大麻烦,吴女士的公婆认为,既然你们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吴女士就不再是继承人,这套房产跟吴女士没有任何关系了。吴女士想问,这个假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吗,她还有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吗?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a>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

  吴女士和爱人签订的这份假的离婚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不管出于何种动机,两人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即使离婚后双方仍然以夫妻的身份共同生活,但是从法律上来说,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复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这套房产属于吴女士的爱人个人所有,爱人在生前也没有留下遗嘱或者是遗赠协议,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而吴女士无法再以配偶的身份继承爱人的遗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吴女士在和爱人协议离婚后直至爱人去世前,与他共同生活数年,对爱人尽了较多的照顾义务,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吴女士可以要求适当分得部分遗产。假离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很多,遇到类似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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