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2022-10-14   阅读:874   京云律师
房子是结婚绕不开的话题,婚前男方若没有一套房子,即使女方愿意,丈母娘也不愿意,即使丈母娘愿意,男方自己好意思在出租房里办婚礼吗?为此,很多人为了给女方一个安稳的家,会选择婚前付首付,按揭贷款买房。然而相恋容易相守难,婚后的生活未必都是幸福,如果夫妻双方经营不好自己的生活,很容易出现裂痕。裂痕修补不好,就是离婚。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那么问题来了,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出台之后,这个问题变得清晰了。
 
该解释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来说,这个法条对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处理,包含以下意思:

 

意思自治。
 
双方协议处理。这是民事法律尊重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法院判决。
 
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为了与物权法的登记公示原则相协调,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债务处理。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利益补偿。
 
由于婚后共同还贷,所以法律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包括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结语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的现象。此时,房屋价款中包含另一方的价值投入,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或有不妥。合同的签订、首付款的支付、不动产登记由一方完成或在一方名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亦缺乏依据。可以说,此类房产实际是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的混合体。
人民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判决分割此类房产时,既要保护个人婚前财产权益,也要依照《民法典》关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分割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形成的夫妻共有的财产权益,同时还不能损害作为债权人的银行的合法利益,必须慎重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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