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以“拆违”代强拆?京云律师介入帮委托人维权大获全胜
【京云拆迁律师】以“拆违”代强拆?京云律师介入帮委托人维权大获全胜
2022-11-07   阅读:2587   京云律师
征地拆迁纠纷中,征收方经常使用“以拆违代强拆”的手段来强拆被拆迁人的房产,以此来达成促成拆迁的目的。在被拆迁人想要维权时,大部分都以是合法拆违为由,将当事人搪塞过去。下面我们就来看一起同样是以“拆违”代强拆,京云律师是如何帮助委托人维权的案例。
 
 

案件详情

 

赵建东(化名)是浙江省温州市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房屋。因建设核电项目的需要,赵建东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然而当赵建东还沉浸在等签安置补偿协议拿拆迁款的美梦时,当地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三方联合在4月18日向赵建东发出的《通知》便一锤定音将赵建东的房屋认定为违建,要求赵建东在三日内依法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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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东颇为不解,自己居住多年的房屋怎么遇上征拆一朝变违建了呢?于是,赵建东拒收《通知》。随后,双方僵持不下。同年5月15日,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在没有发布拆迁公告、实施拆迁安置、征求被拆迁人意见、举行听证的情况下,组织大批人员将赵建东的房屋强制拆除。看着眼前化为一片废墟的房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赵建东经过多方对比、打听,最终选择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

 

京云律师了解情况后,立足法律规定和客观事实,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后,京云律师代理赵建东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求法院依法确认镇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实施强制拆除原告房屋的行为违法。

 

庭   审

 

庭审中,京云律师指出:

 

首先,违法建筑依法应当予以强制拆除,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在违法建筑处置工作中,应当依法、规范、公正、文明行使职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四条规定,三被告联合发出《通知》,责令原告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但原告未在上述期限内自行腾空并拆除。三被告未根据上述规定进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迳行实施拆除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告对原告的案涉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违反了法定程序,依法应予撤销。但因该行为已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应依法确认违法。

 

最终,京云律师凭借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充分的准备,清晰的思路,使得法院采纳了京云律师的意见,确认被告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于5月15日拆除原告赵建东房屋的行为违法。

 

京云律师温馨提示:在确认违法拆迁行为违法之后,被征收人应当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赔偿。征收人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时间,千万不要拖延,也不要等着让征收方主动找你谈赔偿的事情,否则一旦过了这个法定期限,即使强拆行为确认违法了,那么到最后也有可能会因错过两年申请行政赔偿的期限而拿不到一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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