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如何的?
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如何的?
2022-11-09   阅读:875   京云律师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关于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要求离婚赔偿的时间限制是如何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有关方面的问题或是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欢迎您咨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热线13811212051)。。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