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拆迁律师】承包土地建厂房被强拆双方对簿公堂,京云律师逐一击破街道办抗辩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京云拆迁律师】承包土地建厂房被强拆双方对簿公堂,京云律师逐一击破街道办抗辩捍卫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2-11-16   阅读:682   京云律师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政执法人员要有作为而不能乱作为。而实践中,承包土地建厂经营却被政府人员以“违建”强拆是常有的事。今天就以山东临沂市的一则厂房强拆案为例,带大家了解一下。

 
案件详情
 

 

刘女士是山东临沂市某村村民。因为村子有大量自留地,于是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刘女士便对承包地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不仅出资对承包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路面修整,还在承包土地上建设厂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用于个体经营,进行车床加工。多年来,刘女士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敢打敢拼,勇于创新。该工厂一直合法经营,为当地就业提供了岗位。不料,一件让人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了,厂房要面临拆除。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刘女士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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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往常一样经营的厂房,却收到了当地街道办以刘女士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违法建设为由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并要求于2021年7月16日前自行拆除。因刘女士未在期限内拆除,街道办于2022年2月23日组织人员将涉案厂房及附属物拆除。

 

眼看着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此时,刘女士内心是绝望的,但刘女士不想再与对方争辩,只想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她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此事。刘女士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师与之沟通了维护权益的方法及相关事宜,刘女士当场决定委托京云律师。

 

在接到了刘女士的委托邀请后,京云律师第一时间赶到当地。而后,京云律师对厂房进行了证据的采纳,对厂房的周围环境进行了考察,结合案情实际和刘女士的需求制定了相关策略。随后,京云律师代理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于2022年2月23日强制拆除原告刘女士厂房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庭审
 

庭审中,被告街道办辩称,1、原告的土地租赁合同已于2021年6月10日到期,原告并非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人。2、经被告调查,原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批准的建筑面积为140平方米,而原告的实际建筑面积达到接近400平方米,远远超出规划许可的面积。被告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也未在限期内自行拆除综上,被告拆除原告违建房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京云律师指出: 

第一,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街道办拆除原告刘女士的厂房及附属物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等规定,本案中,被告街道办对原告刘女士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未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和强制执行决定,也未进行催告、公告,即组织人员将原告厂房及附属物予以拆除,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程序违法,应确认为违法。

 

第三,庭审中,被告称原告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建设,原告建设的厂房及附属物属于违章建筑,应予拆除,但无论涉案厂房及附属物是否为违章建筑,被告均应按照法定程序依法拆除。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京云拆迁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事处对原告刘女士涉案厂房及附属物实施拆除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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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师提醒大家: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如果遇上强拆,一定要及时地向专业拆迁律师咨询,扭转不利局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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