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2023-01-10   阅读:1025   京云律师

日前,由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办的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全体办案律师分别从案例指导性、专业性、疑难性、代表性、客户权益维护效果等5个参选标准入手,先经过内部层层筛选,又经社会公众投票及律所专业评审团评选,最终择出本年度京云“十佳优秀胜诉案例”。每一个入选的典型案例都是一个活教材,既是客户对我所律师的高度认可,也是我所律师辛勤工作一年的收获。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是在一支房产拆迁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组建的北京首家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该所创始合伙人由执业10年以上的拆迁与房产专业律师组成,拥有多名房产、拆迁资深律师,以“匡扶正义、为民维权”为宗旨,解决各类房产有关的法律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2019年的时候,曾经有一句话,今年可能是过去十年最艰难的一年,但也有可能是未来十年最好的一年,事实上真是这样,一个国家,一个企业,一个人都不可能一直都是一帆风顺,总会遇到挫折与困难,但是这些艰难的外部环境,正是考验一个团队的成长与实力。

 

一句古话说的好,大疫不过三年,2023年是一个新的开始,经过这这三年困难时期的磨砺,京云律所的产品,无论是最基础的房地产业务,还是房屋拆迁,商品房集团诉讼、家庭房产都有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希望2023年京云律师扬帆远行,再接再厉,在专业上狠下功夫,服务客户,办好案子,汇集智慧、时间、经验,用专业精深的法律智慧,捍卫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评选出的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分别是(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十佳优秀胜诉案例”评选活动圆满落幕!

 
 
01
 

 

失联兄弟突现,妄想抢占拆迁利益 #

办案律师:张友伶

 

案件经过:当事人居住四十多年的老宅,历经两次分家协议,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现今遇到拆迁,失联堂兄弟用老房产证来抢占拆迁利益。经过律师对大量证据进行梳理,调取大量卷宗,最终找到有力证据(1987年的分家协议及补偿协议),又通过《协议分割蓝图证书》的署名和签章证明了协议的真实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经过多次庭审论证,有理有据赢得法官的认可,取得胜诉。

 

参选理由:本案案情极为复杂,涉案当事人及亲属众多,时间跨度长达三十几年,历经多次庭审质证、辩论,从形成有利的证据链,到一一对被告的反诉意见进行驳斥,最终为当事人维护了权益。

 
 
02
 

 

对抗“摆烂”政府,维护161户村民合法权益#

办案律师:张友伶、李洪朴

 

案件经过:161户村民一直耕种的土地被区政府认定为未利用地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奇低。市政府复议机关推卸责任,律师针对被征收土地性质及被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在庭审上进行充分论证,积极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红古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及安置补偿方案公告》违法并撤销了兰州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参选理由:代表了161户勤劳农户的希望,赖以生存的耕地被每平米仅10元的标准进行征收,在市政府“破罐子破摔”的情况下,律师迎难而上,进行充分的说理释法,最终让市、区政府正视自己的错误和161户农民的诉求。

 

 

 
 
03
 

 

对抗地方政府,二审反败为胜#

办案律师:刘建华、金蔚然

 

案件经过:委托人为中山路原江西重型机床厂临街店铺的所有人。之后工厂下放崇仁县政府管理, 崇仁县政府决定由崇仁县经贸委(现更名为崇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接管江重厂留守工作和资产,该临街商店资产由崇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接管。2020年11月9日,崇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中山路(原江西重型机床厂)店铺征收范围及征收补偿金额的抄告》,抄告中对委托人所有的店铺进行了擅自定价并宣称要进行征收。

 

委托人委托我所,我所指派刘建华和金蔚然律师承办该案,后崇仁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原江西重型机床厂与委托人签订的《关于集资建临街商店有关问题的协议书》起诉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一审法院保护地方政府,委托人败诉。二审诉讼中经过承办律师据理力争,撤销了一审判决。

 

参选理由:本案特点在于原江西重型机床厂与委托人签订的《关于集资建临街商店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对协议的解除约定对委托人非常不利,协议约定:甲方(江重)将广场对面的临街地段出租给被告(乙方)全额集资建商店,商店建成后所有权归甲方, 乙方有35年的使用权, 其间甲方不收取乙方租金, 乙方在使用年限内因城建需要扩路、楼房增高等其它一切因素造成拆除,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且该征收项目确实是地方政府主导推进中,一审原告也是政府单位。但是二审中承办律师强调指出该协议现阶段并没有达成不可抗力等必须解除的条件,且判决以解除协议的方式促进拆迁,不但不利于拆迁工作推进,也不利于社会矛盾化解。因此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

 

 

 
 
04
 

 

借名买房,另辟蹊径为当事人获得全部产权#

办案律师:杨伟婷、毕山丁

 

案件经过:当事人宋先生父亲去世的早,作为长子为了三个妹妹的学习生活,在15岁时放弃上学参加工作,为三个妹妹赚取生活费学费。案涉房屋为宋先生父亲单位分配的公房。在父亲去世后,租金一直都是由宋先生支付,并且在之后的出资房改中也是由宋先生出资购买,但是根据当时政策,宋先生已经有了一套单位的房屋,所以这套房屋只能登记在宋先生母亲名下。

 

母亲去世后,宋先生想要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可是三位妹妹不承认房屋出资实际情况,认为房屋是母亲的遗产,当事人也多次与三位妹妹沟通,均不同意与宋先生和解。为此,宋先生特委托杨伟婷、毕山丁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在两位律师的努力下,以支持宋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而告终,最终房屋的产权变更为宋先生名下。

 

参选理由:案件的难度在于一方当事人已经去世,没有明确书面的的借名买房协议,而且历史久远,原始房屋档案无法查到,在很多证据都无法掌握,承办法官一开始不同意依据现有证据予以支持我方。后续承办律师多次与法官沟通,利用对方当事人在庭审中没有证据支撑的陈述,进而向对方进行发问,确定对方陈述的为虚假事实,同时在庭后向法官提供相关参考案例,使得我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被法官完全采纳。当事人对承办律师多次表示感谢,当事人宋景华也为表示感谢,特送出锦旗。

 

 

 
 
05
 

 

单方违约,获赔损失40万 #

办案律师:杨伟婷、毕山丁

 

案件经过:我方代理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北原告公司在支付价款后,被告公司并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在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被告公司仍然没有履行交货义务,并单方面将货款退还给原告公司,原告认为被告公司没有履行交货义务构成根本违约,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法官在一审审理后支持我方被代理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40万元,被告公司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参选理由:法官依据我方提出的事实与理由支持我方被代理人诉讼请求,我方律师挽回了原告的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是对方提起上诉,也不曾改变判决结果。

 

 

 
 
06
 

 

超范围征收,一审被驳回二审直接改判#

办案律师:王锴

 

案件经过:委托人的房屋被划入旧城改造项目。当地人民政府在2020年10月3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王锴律师调查发现,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前置程序违法,存在超范围征收的情形,且补偿款没有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等违法问题。2021年3月29日,王锴律师代理委托人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案涉的《房屋征收决定》。2021年5月31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对此,王锴律师就本案向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中,对于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存在前置程序违法的相关问题继续强调,便于高院审查。最后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因为涉案地块属于旧城改造,应当纳入当地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案中人民政府存在超范围征收的情形,况且补偿款没有专户存储,认定案涉《房屋征收决定》违法。2021年12月10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嘉兴中院判决,并改判确认案涉《房屋征收决定》违法。

 

参选理由:(一)本案一审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浙江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直接改判,案件曲折。

 

(二)同一个案件,两级法院的判决迥异。特别是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更注重细节代理律师提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前置程序违法,存在超范围征收的情形,且补偿款没有足额到位、专户存储等违法问题,浙江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并采纳了上诉观点。所以即使是法院、法官,有时也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况。作为代理律师,首要是把握案件的关键点,其次对于案件存在的违法点也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

 

 

 
 
07
 

 

租户不配合房东查房,两次庭审达成调解荣获锦旗#

办案律师:黄瑞琦

 

案件经过:房东张某将房屋长期出租给租户朱某居住使用,近几个月来,朱某不配合张某向社区报备居住人员信息、不回微信、不接电话,张某多次要求上门查看房屋及居住情况,朱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张某怀疑朱某未经许可将房屋转租他人使用,双方因上门查看房屋居住状态发生争执报了警,但张某最终还是没能进去。张某认为自己的房子租出去好几年了,连看都不能看一眼,里面住的是谁也不知道,很被动,担心合同到期了房子也收不回来,想解除与朱某的租赁合同关系。

 

律所接受张某的委托后,承办律师先与张某详细沟通了案件的具体情况、将租赁合同、聊天记录进行了整理,通过电话及律师函与朱某多次沟通,但朱某态度强硬,认为合同没到期,拒绝协调。随后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调取出警记录、收集朱某存在的各种违约行为、准备立案材料,向丰台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历两次庭审,最终,双方在法院的组织下达成调解,张某如愿收回了房屋,解除了与朱某的租赁合同。

 

参选理由:合理运用诉讼加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成功帮助委托人在最快的时间内解决问题、达到诉求,委托人很满意,并为律师送上了锦旗。

 

 

 
 
08
 

 

“死案”复活,拿地赔款#

办案律师:冯文春、罗雅璇

 

案件经过:委托人找到京云律师的时候,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拿到了征收补偿款。时隔5年,委托人发现自己少拿了补偿款。走访了很多家律所后,没有律师愿意接手该案,理由是时间太长,没有胜诉把握,京云律师介入后,通过信息公开,找出乡镇府在没有征收文件的情况下,拆除委托人家的房屋违法,后通过起诉镇政府,帮助委托人翻案提高补偿。不仅撤销了拆迁方作出的征收补偿协议,还帮助委托人,从村里拿到了一块宅基地。

 

参选理由:当事人已经签订拆迁协议,一般律师不愿代理,因为推翻案子,撤销协议很难,京云律师不仅撤销了协议,还提高了原来的货币补偿,另拿一处宅基地。

 

 

 
 
09
 

 

法院执行扯皮,致信最高院落实执行#

办案律师:王国龙

 

案件经过:委托人名下有一套房子,和儿子儿媳共同居住,后委托人被女儿接走居住,儿子将这套房屋出售,用部分购房款以自己的名义另买一套房子和儿媳居住。委托人向儿子追要卖房款,儿子与儿媳通过假离婚,将名下的房子过户到儿媳名下,以名下无房产、无存款、无股权及其它财产拒绝还款。

 

委托人找到王国龙律师,追加儿媳为诉讼人,索要购房款。不料儿媳查无此人,王国龙律师通过调取档案,走访各个部门,在河北定州找到了儿媳,通过两次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儿媳和儿子支付委托人卖房分割款70万。

 

参选理由:立案难、被告玩失踪,儿子儿媳合起伙来骗老母,法院判决后,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和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互相扯皮,执行难,委托人投诉法官,王国龙律师致信最高院,最终要回了70万元购房款。

 

 

 
 
10
 

 

儿子抵押父亲的房子被出售,起诉我方当事人被保全#

 

办案律师:武旭然、罗红

 

案件经过:委托人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一个工作人员,他听从公司指令,为某客户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客户无法清偿借款,委托人在某公司老板的要求下,将涉案房屋通过第三公司出售给买房人。该客户的父亲得知此事后,将委托人及委托人所在的公司和第三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委托人及涉案出售该房屋的第三公司的工作人员偿还购房款及利息。京云律师介入后,通过追加买房的人为第三人,锁定证据,最终保全了我方委托人。

 

参选理由:法院判决我方委托人不承担责任,判决书下来后,委托人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并给予了两位办案律师高度评价。

 

 

2023
 
奋进向未来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一直致力于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建设,在服务过程中,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

 

2023年,我们将持续提升专业水平,聚集专业人才,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关注社会民生、投身公益事业,助推律所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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