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公婆的房子被拆迁,做为被安置人,离婚后可以对安置房主张权益吗
婚内公婆的房子被拆迁,做为被安置人,离婚后可以对安置房主张权益吗
2023-03-28   阅读:432   京云律师

李女士结婚后,和公婆一起住在由公公使用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内,前些年的时候,这房子要被拆迁,公公与拆迁方签了协议,认购了四套安置房。

婚内公婆的房子被拆迁,做为被安置人,离婚后可以对安置房主张权益吗

之后,李女士和丈夫离婚了,李女士觉得当时按照拆迁政策,自己也在户口上也有安置面积,也应该分一套安置房,但是前夫一家觉得,宅基地和地上房都是他们的,和李女士无关。那么,李女士享有拆迁利益吗?可以分一套安置房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王兴华律师

李女士在前夫离婚后,有权提起析产诉讼,将自己拆迁腾退中的财产份额分出来,但李女士享有多少拆迁利益,还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确定。

 

在本案中,虽然李女士不是宅基地使用权人,也不是地上房屋产权人,但是她做为被安置人以及拆迁补偿范围内的家庭成员,是享有一定拆迁利益的,比如搬家费、周转补助费等,可以要求分割。至于她享有的安置面积指标,并不一定等同于她能直接取得安置房物权本身,最终法院也并没有支持李女士分房,但如果购买安置房确实使用了李女士的安置指标面积,李女士可以请求前夫一家按照市价给予自己相应的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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