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维权该如何做?怎样做才对自己最有利?是做钉子户还是走信访?
征地拆迁维权该如何做?怎样做才对自己最有利?是做钉子户还是走信访?
2021-11-12   阅读:277   

  征地拆迁维权该如何做?怎样做才对自己最有利?是做钉子户还是走信访?很多老百姓在面对拆迁时都会一头雾水,不知该从何地下手。事实上,使用暴力争取自己的权利是一个巨大的风险和利益非常低,甚至可能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而信访大多数情况下是得不到任何回应的,其实进行下面四个程序才是被实践中认定最有效的。

征地拆迁维权该怎么做?

  第一步:委托律师发函。

  很多时候,我们合法权益受损时,相关部门往往采取逃避的态度,或置之不理或互相之间推诿。而由于律师特殊的身份,有时候一份律师函就可以解决问题,一份《关于企业阻止违法占地的函》、《关于中国阻止网络暴力拆迁的函》或《关于阻止违法供电的函》等等,总能给予学生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一定的压力,让他们自己不能肆无忌惮地违法行为行事。

  第二步:进行拆迁谈判。

  当律师函产生作用时,相关部门明白诉讼风险后,大部分还是愿意坐下来和拆迁户谈一谈的。只要让对方衡量一下自身违法点所能带来的后果以及可以获得的拆迁利益,谈判的空间是很大的,拆迁谈判就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如何进行谈判将会直接影响补偿数额的多寡。

  第三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征收方为了将被征收人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地位,往往可以将其应当积极主动公开的信息技术总是遮遮掩掩,对被征收人提出一个信息公开的相关市场需求置之不理。等到房屋稀里糊涂的被征收后发现自己吃了大亏后,也往往因为没有有效证据而处于困境。

  因此,面对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被征收人必须首先弄清楚土地被征收的原因,土地是否被批准,征收了多少土地等等,才能找到线索,找到维权的关键,最重要的方法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第四步: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对于政府的具体分析行政管理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需要政府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当被征收人遭遇非法征用时,提起行政复议几乎是维护被征收人权利的唯一途径。如果政府部门更加合理,违法决定将被撤销,这将节省被征用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如果行政复议不起作用,我们可以继续选择其他方式的权利保护。相比其它手段,行政复议往往能够引起上级政府对下级征地拆迁活动的关注,而当上级政府消极应对时,也可以将上级政府一起拉入诉讼中来。提高管辖法院的级别,对被征收人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第五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民族人民共和国国家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人民对于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学生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作用及其经济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几个问题有关的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律的解释[2015]9号)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的公民,(四)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协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自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各级法院行政案件数量普遍增加,只要你符合社会四个发展条件,就可以向法院可以提起环境行政法律诉讼:(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企业或者通过其他国家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就是根据;(四)属于中国人民对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是解决拆迁矛盾最有力的一步,不同于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也是行政机关。而在行政诉讼中,法院是司法机关,如果级别高比如中级或高级法院,都会合法合理的给当事人一个交待。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合法的依据,其作出的行政行为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当然,在法院阶段也会存在相应的调解程序,非常有利于拆迁矛盾的解决。

  大多数征地拆迁案件都离不开上述五个程序,其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立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维权的最基本手段,律师函和拆迁谈判是辅助手段,可以起到加速进程、节省时间成本的作用。如果熟悉上述程序并有相应充足的证据支持的话,争取合理补偿并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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