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新房刚交付发现管道漏水,谁负责维修?
买的新房刚交付发现管道漏水,谁负责维修?
2023-05-10   阅读:1158   京云律师

张女士在北京一小区购置新居后,入住后不久发现家里漏水,一查才发现是厨房的主排水管道的问题,因为在保修期内,张女士便联系了开发商维修。

 

开始开发商还给来修,后来一直没修好,开发商就不给修了,反倒告诉张女士让她去找物业维修,张女士之后多次找到物业,物业却说漏水是房子质量问题,不是他们责任范围,也不管,张女士家里家具、地板、墙体也因为漏水被泡坏了,张女士想问一下自己该怎么办呢?

买的新房刚交付发现管道漏水,谁负责维修?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本案中张女士的漏水问题是属于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根据规定,房屋的防水保修期一般是五年,开发商对售出的住宅房屋在保修期内有保修义务,因此开发商应当对张女士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主要责任。另外公用排水管是业主公用的设施,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服务方,负有维修养护的义务,所以应当对张女士的经济损失承担次要责任。

 

如果房子漏水是业主自己或者是相邻业主造成的,比如由于装修对房子结构造成破坏导致漏水受损的,则应该由业主自担风险或找对应的业主担责。建议张女士先固定好证据,确定损失金额,如果多次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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