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购房,之后因房子拆迁所得新房,新房中是否有已故配偶利益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购房,之后因房子拆迁所得新房,新房中是否有已故配偶利益
2023-05-29   阅读:847   京云律师

  吴先生的父亲承租了一套公房,母亲去世后,房子遇房改,父亲使用了自己和母亲两个人的工龄以优惠价买下了公房。后来房子拆迁,父亲拿拆迁补偿款又重新买了一套房,新房写在父亲一个人名下。
       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购房,之后因房子拆迁所得新房,新房中是否有已故配偶利益

  父亲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要把这套新房留给吴先生,可吴先生的弟弟不同意了,说父亲公房买私时用了母亲工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一个人没有权利处置房子,那么,这套房该怎么继承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虽然吴先生父亲在公房买私时使用了已故配偶的工龄,享受了政策福利,但是吴先生母亲在取得房屋产权前已经去世,不能再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这个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应当是折算后的财产价值,是金钱债务而不是物权,这套房子是属于吴先生父亲个人所有,根据父亲的遗嘱,新房应该由吴先生继承。

  虽然旧房被拆迁已不复存在,但是所得安置房的购房款全部由旧房拆迁补偿款支付,所以新房中含有吴先生母亲工龄所对应的遗产利益,应当结合房屋地段、年代、面积、价值等进行折算后,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由吴先生支付给弟弟相应的份额。

       法律链接

     《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被继承人购买公房时根据工龄政策福利,使用已死亡配偶工龄折抵房款的,所获工龄政策福利能否折算后作为遗产分割?

  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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