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非法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光天化日之下使人家破人亡?
为什么非法强拆事件屡禁不止?光天化日之下使人家破人亡?
2021-11-17   阅读:810   

    公权力能带来利益,它既可以为百姓谋取公共利益,也能够为当权者谋取私利。当公权力的滥用表现在越权施政的方面就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粗暴干预,甚至对人身权力的粗暴侵犯,这种表现在拆迁领域尤为明显并引发一系列惨痛的血案。

非法强拆

 

  2011年3月26日晚上11点左右,由于与湖西路一居民楼的拆迁谈判无果,拆迁公司擅自组织几百人手持几百人来人镐把在几十台挖掘机的掩护下对长春湖西路长影四宿舍进行强拆,居民多次报警但是迟迟不出警,导致强拆一直进行到第二天清晨,最终导致一名居民死亡。

  2014年8月18号下午,金山办事处徐主任带领着200多人的队伍和大型挖掘机气势汹汹的来到魏国强家进行强拆。在遭遇抵抗时,徐主任带领的队伍对魏国强一家人包括一名怀孕七八月的孕妇进行殴打,并将房子推倒。

  2015年10月31日下午3时许,河北省井陉县小作镇库隆峰村。井陉县博峰工贸有限公司的多名职工突遭多名不明身份的人的暴力殴打,案发时多名人员报警无果,公安既不出警也不接受立案,只是安排一些便衣现场打探情况,无奈之下只能拨打120抢救伤员。

  河南郑州,范华培借款60多万元盖起了7层的楼房遭遇拆迁,而拆迁补偿标准却是每平方米不足400元。既要面对将要遭受巨大损失的范华培同时也面临着父亲住院的巨大花销。在巨大压力下的驱使下,范华培终于在2016年5月10日爆发,在与拆迁办工作人员产生冲突的过程中接连捅死3人,捅伤1人的范华培被当场击毙。

  面对频频出现的血案,国家也并不是熟视无睹。早在2014年,最高法院便发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指出对于非法拆迁必须要严查并确实保障百姓的利益。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七个涉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违法强拆的典型案例,明确非法强拆必须严查到底。同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眼看着中央对待非法拆迁的决心和力度越来越大,全国各地的拆迁方收敛了吗?实际情况是并没有!全国各地的开发商、拆迁办事处等组织仍然在继续在自己的贪念下胡作为非。2019年3月26日,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高新管委会、峨眉办事处、小吴村委会动用警力等部门几百人,以违法建筑强行拆除该村29户合法住宅;2019年7月3日凌晨,在漯河市郾城区小李庄棚改项目拆迁过程中,被拆迁户的儿子驾车冲向在现场进行强拆的工作人员,导致一名拆迁工作人员死亡;

  面对屡禁不止的非法强拆事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审判长也忍不住在庭上怒斥强拆者,“包括政府都没有权力去拆房子,也要申请强制执行。一个公司签完合同,可以把人家一栋楼给拆了吗?还把人连夜赶出去了,老百姓还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和秩序吗?我们的法律在哪里?”

  为什么非法强拆事件屡禁不止?为什么拆迁方和开发商就有那么大胆子,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出如此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恶劣行径?也许原因正如怒斥开发商的审判长而言,出了事随便找个人背锅就行了。

  想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强拆的问题,只能加大法律的惩罚力度,增加强拆者的违法成本。不能仅仅让强拆者仅仅受到经济上的赔偿就了事了,还必须从刑法上给予强拆者震慑。当政府参与强拆事件或者在强拆事件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时,也要追究其失职之责,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某些人的铤而走险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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