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实际面积和登记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房屋征收,实际面积和登记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2021-11-24   阅读:987   

  房屋在进行拆迁时,房屋建筑面积是征收补偿的重要影响因素,故如何通过确定房屋面积也是一种非常具有重要的。

  一般来说,被拆迁房屋的面积是按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计算的,未登记的房屋可按有关建筑批准文件上注册的面积计算。

     房屋征收,实际面积和登记面积不一致怎么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第十四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也就是说,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如果征收方与被征收方在房屋面积的确定上存在分歧,双方不能就所涉房屋面积的补偿和安置达成协议,房屋征收部门的调查确定结果。如果调查结果没有被相反的证据推翻,法院一般会支持调查结果。

  那么,遇到房屋登记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时我们该怎么办呢?

  依据《国有企业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计算得到补偿数额之前,拆迁方应当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施工面积等情况以及组织通过调查数据登记,调查研究结果要及时向拆迁户公布。对于中国农村房屋,各地区的征收相关政策中,一般也会载明调查登记工作环节。农村的房屋由于社会历史等因素,存在以下一些不同年代久远的房屋建设没有自己办理知识产权证书,或者登记面积与实际应用面积不符的情况,如果在计算补偿之前不进行分析调查,可能会引发后续的拆迁纠纷

  因此,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不必完全按照登记面积计算赔偿金,而且拆迁方未经调查直接确定的,将损害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户主可以通过复议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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