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房屋,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还能撤销吗?
政府征收房屋,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还能撤销吗?
2022-01-06   阅读:1243   

  小王家里自住房屋,地段很好,同栋楼有五户人家,起初大家商量统一口径:赔相当地段,相同面积一套房加简单装修的费用。小王看来这个诉求是很合理的,但政府那边不同意。

  但架不住楼上邻居各有私心,政府方面开始逐个击破,和每家都说同样的话,但是不是按同样的算法,有的按3000多一个平方,有的按4000多一个平方,然后说给小王家的赔偿是最高的了,其他几家都更低人家也签字了之类的话,因为小王父母比较好说话,小王又不在家,于是小王爸妈就被忽悠签字了,而且是签完字后跟小王说的。按照协议上的赔偿款小王家买套房还得自己倒贴二三十万。

  后面小王问楼上其他邻居的孩子看看他们的情况,才知道自己家家是赔的最低的,然后小王爸妈身边朋友也都跟他们说亏了,导致他们现在天天都想着这事后悔,天天跟小王说不该签字,亏了啥的,把一家人都搞得很抑郁。本来也没想着靠拆迁款发家致富,只想要个合理赔偿。

      政府征收房屋,签了<a href=http://www.yunhelaw.com/jingyun/casefwcq/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房屋拆迁</a>补偿协议还能撤销吗?

  那么政府这种谈判手段是否合法合理?已经签订的这个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

  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如果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在以上这些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行政协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政府特许行政协议、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其他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原告主张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协议或者单方变更、解除协议违法,理由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协议有效、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并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被告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已无实际意义的,判决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除此以外,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还要注意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与我们可以签订拆迁协议的人一定是要拆迁人,而且具有法人资格。

  最后云合专业律师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如果没遇到以上的情况,可是在与对方签订完补偿协议后,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协议合同义务时,被拆迁人可直接拿着协议原件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对方,要求其履行协议相关内容或是支付违约金来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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