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东方

闫东方主管律师

业务专长

房屋买卖领域、婚姻家事的诉讼业务

闫东方律师,1991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法院系统工作,2010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专长:各类民商事案件。

上海申云律师事务所主管律师,法学学士,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律系。

自执业以来闫律师一直专心研究行政诉讼法律事务以及专业的房屋土地拆迁法律事务。在行政诉讼领域,闫律师以专业的实践知识代理了百余件起行政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行政学、诉讼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办案实战经验。在多年办案过程中,闫律师积累了一整套办理行政案件的宝贵经验,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由衷赞许。同时发表多篇深度文章,对律师在行政诉讼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得到同行和专家学者的肯定。在专业的房屋土地拆迁领域,闫律师始终给予高度关注和理性认识,多年来成功代理了涉及房屋土地拆迁的大量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闫律师从事法律事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长达二十年之久,具备丰富、有效、扎实的办案经验,在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公司法以及房地产法等部门法中具有一定的专业性造诣,在几十年的办案经验中,深度挖掘案件的潜在疑难点,开拓办案模式,通过调查取证、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案件证据,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将证据与法律融会贯通,达到办案有理有据,合法、合情、合理。

凭借对法律的透彻性研究,不断地将法律的“公正性”与百姓的“民生性”相结合,在案件事实的调查与法律关系的分析上独树一帜,自从事法律事业以来承办各类案件上千起,案件遍布上海、云南、南京、四川、内蒙古、山东等多个省市,涉案金额从几十万到上千万,因具有极强的法律素养及众多的实践经历,谙熟法院办理流程以及法院审判重点及审理习惯,因此,在疑难案件的代理的过程中受到法院及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代理观点及意见多次被法院当做判决的审理观点使用。

忠于法律与事实是基础,忠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关键,其以独特的办理模式,缜密的法律逻辑,获得广大群众的好评,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守护者,推动我国依法治国向更深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