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怎么维权?
棚户区改造项目怎么维权?
2021-10-14   阅读:11   
(一)棚户区改造所涉法律关系的主体
   根据企业棚户区进行改造的实际发展情况,其中所涉主体作用主要有被迁人、开发商及政府。此外,还有执行拆迁的执行人,政府负责具体的主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被迁人主要是指居住在中国城市发展规划研究区内属棚户区的居民、房屋承租人、企事业管理单位工作以及属“城中村”情况的农民。这样的题材有很多,而且也不是一点都不复杂。开发商是指具有中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格和资质,具备开发工作能力,能够发展提供回迁住房,并在拆迁地址上进行信息工程重建的开发建设单位。它主要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形式存在,也包括其他具有建筑资质的工程建设单位。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的特殊社会地位和作用可以决定了其在改造中的特定工作职责和身份信息属性。在立法、决策、资源配置等宏观层面上,整个棚户区改造能够顺利进行,政府的微观引导和协调作用不容忽视。
      由于棚户区改造涉及的主体较多,因此相关法律关系发展相对比较复杂。其中包括政府依据法律法规行使行政指导与行政执法的法律关系、开发商与政府在土地使用权分配和转让方面的法律关系、开发商与拆迁者在拆迁补偿方面的法律关系、开发商与拆迁人之间的委托法律关系。在所有的通过这些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法律相关关系中,起主导或决定性影响作用的,应该是土地资源使用权出让、转让法律社会关系和拆迁补偿法律之间关系。

棚户区改造项目怎么维权?
(二)棚户区改造所涉法律关系:
 1.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法律关系:
       由于确定为棚户区的地块多为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水平相对比较落后的区域,加之历史原因,情况进行较为复杂。根据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棚户区改造所涉及的土地通常由政府土地收集和储存中心收回,然后分配或拍卖。而棚户区的土地资源使用权资产状况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进行使用权、无土地使用证但能证明其来源可以合法的土地开发使用权、无任何正规手续的土地管理使用权、因旧城改造而变为中国城市社区居民的农民的原集体主义土地使用权等。因此,涉及到的土地所有权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理顺关系是棚户区改造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但一个总的前提是,必须可以通过企业法定工作程序将该土地资源使用权合法化或者服务市场化,方能使之进入棚户区改造的范围中。
2.拆迁补偿法律关系:
      城市改造拆迁工作一直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因为我们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发展和公共利益进行维护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居民的基本工作生活需求和保障。许多棚户区改造项目难以顺利开展,半途搁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拆迁工作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完善或执法、守法标准要求不高,在拆迁中双方有法不依,野蛮拆迁、暴力抗法现象时有可能发生;在实行中国货币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等拆迁管理方式时,双方对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达不成一致或理解能力不同因素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这对一个城市建设整体设计规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对于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都造成了影响很大的破坏和阻滞。
(三)棚户区改造项目怎么维权
       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一定要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委托律师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公告、赔偿标准、赔偿金额计算、赔偿范围等。
       委托云合律师可以发送律师函。通过发送一封律师函,你可以推迟房屋被驱逐的期限,扭转房屋被驱逐的坏运气。
       委托律师起诉。通过诉讼提高补偿,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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