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继承纠纷:丈夫离世,为保全安居之所,八旬老太将子女告上法庭
北京市房产继承纠纷:丈夫离世,为保全安居之所,八旬老太将子女告上法庭
2022-05-05   阅读:1342   京云律师

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莫过于父母子女关系,父母辛勤一生将子女养大成人,到安享晚年的时候,却因为房产问题与子女产生纠纷,使得亲情不在,让人不禁唏嘘。

 

 

一、案情简介

 

最近,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江老太就遇到了与子女之间的房产继承纠纷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江老太和老伴王老先生婚后生有一子王小刚;王老先生是再婚,与前妻生有一女王小玉,前妻因一场意外,煤气中毒身亡,后王老先生与江老太再婚,王小玉由王老先生和江老太婚后共同抚养。

 

两人相濡以沫50多载,不久前,王老先生因病离世。但老伴王老先生去世后留下了自书遗嘱一份,遗嘱中明确写明为使江老太安度万年,王老先生离世后不得分家,两人的住房归江老太所有。但子女却不承认遗嘱的效力,执意要分家。房产一旦分割,江老太就不能继续在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安度晚年,多次与子女沟通无果后,为保全安居之所,江老太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经朋友介绍,江老太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师热情接待了江老太,在查看了江老太带来的案件材料,与江老太沟通了解案情后,京云律师针对自书遗嘱效力,案件问题解决方案,律师介入作用等提出了专业性的建议。在与律师沟通后,江老太将案件委托给了京云律师处理。

 

 

二、办案过程

 

 

1. 京云律师积极调查取证,确认自书遗嘱效力

 

接受委托后,京云律师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处理江老太的案件,在研讨案件后,京云律师立即着手安排调查取证工作,调取了当事人户口档案、王老先生住院病历、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佐证了王老先生自书遗嘱的效力,为后期江老太按照自书遗嘱继承房产奠定了基础。

 

2. 京云律师积极介入调解,帮助当事人成功保全安居之所

 

基于案件事实情况,我方律师在与法院认真沟通后,积极介入调解,原告江老太和被告王小玉、王小刚遗嘱纠纷一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最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协议如下:

 

(1)被继承人王老先生名下的房产归江老太所有,王小玉、王小刚于本调解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江老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江老太承担。

 

(2)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江老太负担。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三、京云律师评析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京云律师提醒各位继承人,如果遇到房产继承纠纷,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咨询,寻求解决方案,避免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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