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厂拆迁纠纷案之法律问题解析
养殖厂拆迁纠纷案之法律问题解析
2021-10-22   阅读:3567   
      养殖厂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一个行业,一般分为养猪厂、养羊厂、养鸡厂等一系列养殖方向,由于此种行业的出现,才满足了广大城市农村对于猪肉、羊肉、牛肉等肉制品的需求,在稳定物价、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就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为了建设美丽的城市,工程建设不可避免,随之而来的就是拆迁的进行,然而作为我国基层的人民群众来说,一生之中极少会遇见拆迁问题,在日常的生活中更不知道拆迁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等问题,因此在面对拆迁时往往会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应对,在拆迁方的压力下一般又不知道拆迁的程序以及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的情况,甚至在成本都不能达到的情况下就签订了补偿协议,给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带来极大的损失。话又说回来,养殖厂拆迁是怎么样的一种程序呢?今天我们将进行适当的解读。
养殖厂拆迁纠纷案之法律问题解析

一、拆迁的法律程序

      一般来说,在农村的拆迁是由政府主导的,拆迁是一种复杂的行政行为,有其一定的法律程序:
     1、调查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4、申请拆迁。拆迁人将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查批准后才能发放拆迁许可证。
     5、发出拆迁公告。根据国家《公示法》向拆迁地区的公民进行公示,及时进行拆迁相关范围、安置政策等方面的告知。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在这一个整个的拆迁过程中,这只是拆迁的冰山一角,具体方面的法律程序还有很多,拆迁背后往往还存在项目的开发事项,有的是安置房建设、道路建设、铁路建设、公共基础建设等。这一个过程还伴随着项目的立项、环境的评估、房屋财产的评估等等,因此,拆迁是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的集合,只有所有法律具备时才能进行拆迁,缺少任何手续即可被认定为违法拆迁。


二、养殖厂所应得到的相关拆迁补偿利益:

       集体土地上养殖拆迁补偿根据我国法律来看由《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政府法律规定来进行调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养殖厂拆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


     1.土地补偿

       基于当前我国法律与实际,土地是每一个养殖厂所应计入的成本,一般情况养殖厂主与集体土地村委签订承包协议进行养殖,没有到期即进行经营停止对于养殖厂来说就是一种损失。所以土地的使用权是在拆迁中补偿利益较大的一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可见一斑。

       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各地规定相对来说还有很大的差别,根据《土地管理法》,安置补偿费由省市政府规定。

河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条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征用耕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 

        征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收农民人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被征收农民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本别是20000元、17000元、13000元、11000元。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征收耕地的,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数计算;征收其他农用地的,按照该土地土地补偿费总和的70%除以当地人均安置补助费计算。

《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

 (二)安置补助费

       1.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五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上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九倍;人均耕地三百三十四平方米以下的,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在特殊情况下,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


      3.地上物

        地上物是养殖期间因征地拆迁导致被征用土地上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拆迁和恢复,林木的迁移或砍伐等,国家应给予所有者补偿的费用。
        地上物是总的概念其中所涉及的范围极广,任何关于地上的物都应将进行相应的补偿,应该按照“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即将所有权人所有的物品进行市厂价格的评估,按照市厂价格进行补偿。

       4.
养殖动物回收补偿 

      任何一个养殖厂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经营的,其是一个家庭的经济来源。一般来说,养殖厂的拆迁一般由政府进行回收,养殖的所有牲畜及家禽按照不同的生长阶段进行补偿,例如,养猪厂,猪是一种生长性动物,一般分为种猪、普通猪,又可分为公猪和母猪,猪的种类决定了猪的价值是不确定的,所以在拆迁的过程中,所有的养殖牲畜及家禽应该按照市厂的价格进行定价。


        5.其他补偿   

       其他的补偿在这里我们不进行详细的说明,这里包括“双停损失”、间接性违约损失、搬迁费用、奖励费等,这其中最重要的还有一项为相关“证”的补偿,证的取得一般同样会产生相应的成本金额,所以进行补偿是应当的也是正当的。每一项补偿金额都有其产生的根据及适用办法。

       养殖厂区别于其他的拆迁案例,就在于养殖厂是一种经营性的行业,其规模较大,涉及的金额较大,涉及的经济利益复杂,所以在以往的案件中养殖厂的案件受到特别重视。养殖厂拆迁是需要一整套的方案,以及在案件办理中的技巧。从广义上讲养殖厂拆迁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拆迁的法律程序的合法性
      2.拆迁过程中的证据收集问题
      3.拆迁过程中办理方式的多元化,包括谈判、诉讼、调解等方式的运用
      4.拆迁谈判的角度、时间、内容、地点、心理等方面的把握
      5.争取利益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结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以及适当问题
      6.律师与当事人的配合的协调性、团结性、适当性问题

      所以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多方配合,不仅需要律师的精心指导与多方案的策划,还需要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多种力量进行施压,形成合力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养殖户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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