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不久,婆媳进入房产争夺大战!
丈夫去世不久,婆媳进入房产争夺大战!
2022-08-15   阅读:783   京云律师

“这世上最难相处的关系,不是朋友之间,不是情人之间,不是妯娌之间,更不是母女父子,这种关系由古至今都是很难和平相处的,即使有也是凤毛麟角,少而又少,即使相处的还可以,也是在某种厉害关系的驱使下,能和平相处,这就是婆媳。

果不其然,张女士的丈夫刚去世不久,婆婆就将她告上了法庭。

 

 王兴华<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a>解读:丈夫去世不久,婆媳进入房产争夺大战!

 

张女士与丈夫结婚后,和婆婆一起住在婆婆名下的一套房子中。不幸丈夫患了重病,丈夫为了保证张女士和母亲的利益,手写了一份承诺书,写明如若自己离世,母亲由张女士照顾,这套房屋留张女士养老居住,张女士和婆婆都在承诺书上签了字。之后张女士一直照顾丈夫和婆婆直到丈夫病重去世。在丈夫去世之后不久,婆婆和张女士产生了矛盾,婆婆起诉了张女士,说张女士一直占用着自己的住房,要求张女士搬出去。

        王女士能否以排除妨害为由主张儿媳搬出该房屋?

王兴华律师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我国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所有权,虽然房子是婆婆的,她有权在自己的所有权受到妨害时,请求他人腾退搬离,但是作为民事主体,更应当遵循诚信的原则。儿子生前写的这份承诺书,婆婆在上签了字,等于同意认可了对于这套房子的分配,之后张女士尽到了作为妻子和儿媳应尽的义务,那婆婆就应当按约定让张女士在这套房中居住使用。

 

在儿子刚去世后,就以排除妨害为由要求儿媳退房,这违背了对逝去之子和儿媳的承诺,违背了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的基本原则,亦不符合人伦情理,法院不会支持婆婆的诉讼请求,张女士仍可以继续居住在这套房子中。

 

《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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