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等人是河南省郑州市某区居民,在该区拥有一个房屋可以用于社会生活环境居住。面对道路重建,2017年1月22日,某区政府作出《关于征收国有土地房屋的决定》 ,刘先生等人民住房也纳入征收范围。由于经济补偿能力较低,刘先生等人研究未能通过签订补偿协议,本想继续发展协商,不料想却被告知其房屋问题所在的整栋建筑为危房,要求其按期搬离。刘先生等人此时发觉事情并没有原想的简单,便开始组织上访维护自身权益,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某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紧急情况下需拆除 d 级危房为由,强制拆除,非法强拆使刘先生等人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对于此,刘先生等十几户居民在寻求当地律所无果后,共同委托了来自北京的律师代理其拆迁诉讼维权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