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离家10多年,听说拆迁要分房法院会支持吗?
前夫离家10多年,听说拆迁要分房法院会支持吗?
2022-12-15   阅读:1180   京云律师
随着城镇化发展,农村地区的腾退搬迁改造不断增加,拆迁利益也导致了各种分配纠纷多发。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拆迁,离婚后要求分割拆迁利益的,能否获得相应利益?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结合以下案例对拆迁中的情况予以分析。
前夫离家10多年,听说拆迁要分房法院会支持吗?

李女士和刘先生婚后共同买了一套房子,2005年,刘先生离家出走,此后一直杳无音讯,在丈夫离家的这十余年中,李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因为刘先生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许离婚,后来,李女士对房子进行了翻修,最近房子遇到征收,李女士获得很大一笔拆迁补偿款,就在这时,消失十余年的前夫刘先生突然回来了,要求平分拆迁补偿款。

那么,李女士该怎么办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北京<a href=http://www.yunhelaw.com/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京云律师</a>事务所王兴华律师

找了十年没找到的丈夫,因为一笔拆迁款主动回来了,生活比电视剧还要精彩!首先,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刘先生离婚时也未曾出现,但法律上并不能推定刘先生放弃了财产分割的权利,现在房子经过拆迁转化成了补偿款,刘先生有权要求分割这笔款项。

但是房屋共有人对房子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刘先生出走十余年,房子一直由李女士维修管理并且进行了翻修,所以拆迁补偿款应当先扣除李女士翻修支出金额后再进行分割;同时,刘先生在离家出走至李女士起诉离婚期间,长期杳无音信、下落不明,没有尽到家庭义务,所以,法院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对李女士予以适当照顾,判刘先生少分财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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