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江苏-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2021-11-05   阅读:350   
    文章导读:

    由于老婆婆咨询了养老院的费用,她自己的养老金不足疗养院的费用,所以老奶奶只好把房子租出去,得到的租金,以补贴疗养院的费用。今年2月份,老婆婆搬离所住的房子到养老院住,老婆婆心想,原以为能安享晚年,却没想到自己的孙女儿竟然起诉租客。从法律上讲,孙辈确实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但是,如果爷爷和奶奶年纪大了,没人照顾,孙辈们也有条件照顾他们,这是一种美德。

江苏-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反被起诉

    可偏偏有这么一只白眼狼孙女,奶奶赠送给孙女三套房,不需要赡养就被起诉,幸亏结局很满意,外婆可以安享晚年。

    01.外婆赠孙女三间房,被控无人抚养。

    有这么一位老婆婆,在江苏苏州,丈夫已过世,儿子已离世,身边只剩下女儿、孙女和儿媳。

    三年前,老婆婆的老房子拆迁,老婆婆的女儿放弃了继承房产的权利,于是老奶奶就把拆迁所得的三套房子全赠给她李某。老婆婆把三套房子送给孙女,她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孙子李某需要提供一套安置房给老奶奶居住,同时要承担赡养老奶奶的义务。

    三年来,奶奶的孙女李某在搬到拆迁房后,再也没有去看望和照料她。年纪越大,老奶奶越走越远,动弹不得,生活很难自理,孤身一人,孤苦伶仃,只能把房子租出去。

    由于老奶奶咨询了养老院的费用,她自己的养老金不足疗养院的费用,所以老奶奶只好把房子租出去,得到的租金,以补贴疗养院的费用。

    今年2月份,老婆婆搬离所住的房子到养老院住,老婆婆心想,原以为能安享晚年,却没想到自己的孙女儿竟然起诉租客。

    孙子李某知道奶奶将房子出租给别人,心中十分气愤,便带人去找租户理论。

    孙辈李某:这是我家,你凭什么住进去,我要求你搬出去,同时你先用这个房子,然后付给我所有的房租。

    出租人说:我与您的祖母签了租房合同,每月都交了房租。

    房客还说,自从自己住进了出租房之后,就受到了孙女和其他邻居的打扰。

    孙子见租户不搬走,也不给自己租,便直接把租户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孙女李某以为奶奶可以无条件居住,却没有权力出租,房子在我名下,因此选择起诉租户。

    最后法庭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法庭认定老人与承租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时,该房屋为老年人使用,并享有出租权。二是人民调解协议规定,房屋交付老人无条件居住,李某除房屋所有权外,已将房屋使用权让渡给其父母,综上所述,合同有效,房屋出租是合理的。

    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您养我们小,我养您老,照顾父母,孝敬老人是我们应该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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