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制降薪和辞退,京云律师助当事人索赔38万
遭遇强制降薪和辞退,京云律师助当事人索赔38万
2023-01-16   阅读:461   京云律师整理

在京云律师代理过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强制降薪一直是一个高发问题。那么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维权?维权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真实案例来为大家详细解读。

 

案情回顾

当事人:A

委托代理人: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

 

当事人A于2006年入职某报社,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21年12月,单位在未与A协商的情况下每月降低9000元工资,后又突然解除劳动合同。于是A委托京云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遭遇强制降薪和辞退,京云助当事人索赔38万

律师说法

该报社辩称,因报社长期经营不善,从2021年12月起,与A协商并同意每月降薪9000元。报社与A的劳动合同无法再履行,报社已经走破产清算手续,此前已经对A以及其他员工支付了经济补偿,因此不同意再支付赔偿金。

 

仲裁委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明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报社为证明与A协商一致每月降薪9000元工资的主张,所提交会议纪要无A本人签章确认,A亦不认可,对于该报社的主张和书证的真实性,仲裁委无法才采信。

 

该报社单方降低A工资标准的行为,不符合《劳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A请求支付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每月9000元标准工资差额45000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予以支持。

 

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以事实为依据。

 

本案中,该报社未提供不可抗力因素为已破产法定程序的凭据,A也对此不予认可,因此,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不成立,应属违法解除。

 

最后仲裁委裁决该报社向当事人A支付未发工资差额4.5万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3.6万元;未休年假工资8092元。上述款项共计38.6万余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用人单位要调岗降薪必须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可选择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在发生用人单位逼迫劳动者离职的情形时,劳动者首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岗位、原工资。

 

其次,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岗位、原工资。或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N)。当然,如果劳动者在被降薪后又被无故辞退,劳动者也可以主张违法辞退赔偿金(2N)。

 

京云小结

遭遇强制降薪、调岗时,大家不要慌张,一定要保留好用人单位逼迫离职的相关证据,比如录音、邮件、公司盖章文件等,以便在发生争议后能够做到有理有据。同时对于不认可的安排,一定要明确拒绝,自己拒绝降薪的文字、录音等也是维权的有力筹码。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