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老人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2023-02-20   阅读:993   京云律师整理

曹先生很多年前离婚,离婚后四个子女都交给前妻抚养,自己一个人回老家生活。直到2000年初,因为自己年事已高,生活行动很不方便,曹先生就和社区居委会签了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每月给曹老先生一定生活费养老直至寿终,并由居委会成员定时定员对他予以关心照顾,自己过世后名下的房子和存款都留给居委会。

老人与居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这十余年间一直都是居委会负责曹先生的养老,直至安葬了曹先生之后,曹老先生的四个子女却找上门来,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是天经地义,没听说过还能把财产留给居委会的。那么,这些遗产应该归谁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这种事情对于大家来说确实比较少见。首先居委会这种组织是否有资格继承曹先生的财产呢?我国为了使那些没有人赡养的孤寡老人,以及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所以曹先生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其次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居委会对曹先生已经尽到扶养的义务,承担了被扶养人曹先生的生养死葬,因此可以根据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王兴华律师在这也提示大家,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遇到子女不养的情况,您也可以在专业人士指导下,选择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晚年生活。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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