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亲友帮忙购房,结果被骗,能否要求他赔偿?
委托亲友帮忙购房,结果被骗,能否要求他赔偿?
2023-02-28   阅读:852   京云律师整理
案件详情
2015年的时候,王先生表妹说她在当地有门路,只花了五万块就帮王先生办了一套房,而且还给他拿了钥匙和电卡,住进去了,邻居马女士听说这事,非常心动呀,她找到了王先生,能不能拜托表妹,帮自己也办一套房。王先生想着邻居街坊的,就答应了她,收下了马女士给的九万块房款,还写了收据,说如果房子办不下来,有他追回所有房款,保证三年里办证。后来,房子真下来了,王先生将表妹给的钥匙和电卡给了马女士,可马女士没住多久,就被原房主找上了,说这套房子自己才是产权人,起诉要她搬走,王先生也诉了,这时候他俩才意识到上当了,王先生的表妹后来被公安认定以办理低价房为由进行诈骗,也被抓了,可马女士不乐意了,当初王先生牵的头,导致自己被骗了,要王先生赔房款,王先生也一肚子委屈,他当时也是好心,况且自己也被骗了,怎么还要再搭进去钱呀。那么,马女士的房款损失王先生需要赔吗?
委托亲友帮忙购房,结果被骗,能否要求他赔偿?


律师回答

首先,需要认定的是,马女士和王先生之间虽然没有书面的合同,但是他们之间,因为马女士有要求王先生帮其购房的请托,王先生也有接受购房请托的意思表示,两人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委托合同关系,而且王先生并未收取报酬,是无偿的委托合同。

本案中,对于不动产这种价值比较高的财产,马女士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有足够的辨别能力,应该意识到9万元的价格在当地购买一套房屋,明显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和行情,不经分辨,便将款项交付于王先生,要求帮其购买房屋;其次,马女士在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未查看房产证等房屋权属证明的情形下,就接受王先生给其交付的房屋钥匙、电卡等,草率入住房屋最终造成损失。马女士上当受骗,她自身具有重大过失。

王先生在此过程中,也有过错,但不是重大过错,因为一方面他不存在故意行为,只是善意帮忙的行为,并没有犯罪的合谋,而且他自身也被骗,最终购房确认核实的风险责任也不能因为王先生的承诺而转移,对于无偿的委托合同,王先生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就不用赔偿。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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