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华律师解答:离婚的前夫打着孩子的旗号来分房,这房该分吗?
王兴华律师解答:离婚的前夫打着孩子的旗号来分房,这房该分吗?
2023-03-21   阅读:857   京云律师

李女士和前夫离婚时,约定孩子小窦由前夫抚养,房子由李女士和小窦一人一半,离婚后李女士一直居住在这套房子内,也按照约定把房子变更了登记,可不料前夫却以小窦的名义起诉了自己,要求分割这套房,让李女士给付100多万的折价款。

离婚的前夫打着孩子的旗号来分房,这房该分吗?

李女士觉得小窦才十几岁尚未成年,想要分房款明显是前夫的意愿,前夫这也太过分了。那么,法院会支持小窦请求分割房屋的诉求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虽然共有人有权请求分割共有的财产,但是本案的情况有些特殊,因为小窦尚未成年,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法院在认定小窦能否分割共有房屋时,会结合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以及抚养的规定来做出判断。

 

因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享有平行的监护权,离婚后,小窦虽然随父亲生活,但是这并不影响李女士和小窦之间的监护关系,小窦请求随时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而且李女士并没有侵害小窦财产权的行为,小窦的财产也不存在通过分割加以特别监护的必要。相反,考虑到房屋作为大宗财产的特殊性,折价分割反而不利于保护小窦的利益,所以法院最终不会支持小窦要求分割房屋的诉求。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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