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北海公园一游船被撞翻,三人落水后被救起
惊险!北海公园一游船被撞翻,三人落水后被救起
2023-04-14   阅读:605   京云律师

4月9日,北京北海公园一艘小船与一艘在航线上行驶的摆渡船发生剐蹭,小船翻船,船上三名游客落水。

 

当时,摆渡船救生员第一时间下水施救,湖面4艘救生巡查船78秒内赶到现场救援,将三名游客安全救起,三人经医院检查身体无碍。

 

随后,消防员也提醒大家,乘坐游船时一定要穿戴好救生衣,一旦落水不要慌乱,尽量扒住船体等待救援。

 

有网友表示,幸好没有什么人员受伤,游客落水是不是公园疏于管理呢?大家外出还是要注意安全。那么,如果大家在外划船发生意外,谁来对我们负责呢?

 

惊险!北海公园一游船被撞翻,三人落水后被救起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看到新闻确实是有惊无险,还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否则游船的经营者和公园管理部门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兴华律师表示:因为游船的经营者对划船游客具有安全保障义务,不仅要在游客登船时提醒游客穿戴好救生防护设备以及划船的注意事项,也要设立专人对湖面进行观察和警戒,如果是公园把管辖湖面出租给别人经营游船的,公园做为获利一方,也应尽到监督检查以及保障游客安全的职责。但可以看到新闻中,摆渡船救生员第一时间下水施救,救生巡查船也及时赶到现场救援,避免了人员伤亡,尽到了及时救援的义务。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王兴华律师

王兴华律师在这也提醒大家:外出游船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以免发生危险。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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