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方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能反悔,以法定义务主张对方给钱吗?
离婚协议一方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能反悔,以法定义务主张对方给钱吗?
2023-05-10   阅读:908   京云律师
案情

赵女士和前夫离婚时,两人协议约定8岁的女儿归男方抚养,女方不承担抚养费。可没过多久,前夫反悔了,要求她支付女儿抚养费,赵女士不同意,她觉得当初两人已经签了协议,自己不承担抚养费,没想到前夫却一纸诉状,以女儿法定代理人的名义,把赵女士诉到法院,并主张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两人之前约定无效。赵女士觉得前夫现在反悔还以女儿名义起诉,是不守承诺。那么,赵女士前夫的说法有道理吗?赵女士需要支付女儿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一方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效?能反悔,以法定义务主张对方给钱吗?
回答

赵女士前夫的说法有一定道理,虽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以及抚养费的承担达成一致意见,因为离婚协议是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法,赵女士前夫既然签署了离婚协议,并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及收入情况选择了抚养子女,就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承担履行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的义务。

另外,我国《民法典》规定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但是行使这项权利的前提是双方的情况较离婚时发生重大变化,如果赵女士前夫无法证明其经济状况出现重大变故或子女生活教育等情况有重大变化,否则不能以行使抚养费追索权为由,随便否定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所以赵女士前夫要求不会被法院支持,赵女士不用支付抚养费。

参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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