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17时,上海内环高架近漕溪立交段两车碰撞,致其中一辆工程车骑跨在高架护栏上。行车记录仪显示,涉事两车在行驶中存在互相“斗气”行为。虽然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两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调查。
有网友表示,不管是哪辆车司机挑起的事,两位司机在高架路上开斗气车是十分不理智而且很危险的行为。那么,司机开斗气车可能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处罚呢?我们来听听专业律师的分析解答。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看视频是比较惊险的,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这两位司机因为相互较劲、斗气,在高架路上相互追逐竞驶,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法规,而且如果公安部门根据案发时的情况,综合考虑当时道路的路况、时段、人流量、两人驾驶的速度和方式等因素,认定两人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那么两司机还可能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责任。
王兴华律师提到:另外,如果当时是高峰期或发生了从高架桥上侧翻等情形,危及到不特定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两人还会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王兴华律师在这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小事开斗气车,要冷静、规范驾驶,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任。
法律链接
《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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