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后反悔,是否仍有继承权,法院是否会承认?
放弃继承后反悔,是否仍有继承权,法院是否会承认?
2023-06-01   阅读:114   京云律师

        案情介绍

  刘女士母亲早亡,父亲过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刘女士的哥哥同意把房子给刘女士,但要求刘女士给他几十万的补偿,刘女士给完钱款后,约着哥哥一起去做继承公证,当时哥哥也签了放弃继承的声明,但是因为他们的材料没带全,当天就没做成继承公证。等刘女士下次再约着哥哥去做公证时,没想到哥哥却反悔了,不仅否认了和刘女士之前的约定,还说没做公证,自己自始至终没有放弃继承,现在要求分割父亲的房子,刘女士觉得哥哥这是不守承诺,想问一下自己应该怎么办呢?
        放弃继承后反悔,是否仍有继承权,法院是否会承认?

       律师回答

  因为刘女士哥哥在办理继承公证过程中已经签了放弃继承的声明,即便两人最终没有办理继承公证,但并不影响刘女士哥哥已经做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这份声明仍有较高的公信效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刘女士哥哥做为继承人并不能随意反悔,这是为了维护继承关系的稳定,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哥哥在声明放弃继承后又反悔,并没有提出充分的理由,比如他曾经受到欺骗或胁迫,或者自身的身体和经济条件发生严重恶化;并且本案中刘女士已经给了哥哥经济补偿,不论是从诚信角度还是利益交换角度,哥哥放弃继承后反悔都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他放弃继承是有效的,所以这房子应该由刘女士继承。

        法律参考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第三十六条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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