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的房子,真的由你做主吗?6月4日,广东肇庆,一业主买下了一栋11层大楼的二层,整整一层,一共是42套房,这位业主是计划把全部墙体打通,装修成娱乐场所。
经历连续多天的打砸装修,二楼以上很多墙壁都出现裂缝,一些柱子被截断,裸露出钢筋。其他居民慌了!二层上面还住着300多户人呢!你把二层的承重墙都拆了,这不成空中楼阁了吗?
据了解,这工程没有办理任何施工手续,相关部门已下发违章装修整改告知单,责令其停工整改。
在这不久之前,哈尔滨地区曾有业主私拆承重墙,导致楼栋出现裂缝,导致涉事多人被刑拘。在本次事件发生后,有网友表示,这个业主还敢顶风而上,并且擅自装修已经对大楼结构造成影响,这是不是太不妥当了!那么,有钱就能任性吗?你买的房子,你就能做主吗?我们来听听专业律师的说法。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即使是你自己的房,也不能任性改造!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对于建筑面积在500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本事件中的业主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施工面积达700平方米,已被责令停工整改,如果经过调查,存在私拆承重墙等行为,还可能面临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王兴华律师提到:另外,从民事角度来说,做为业主应该合法行使物权,野蛮施工行为可能会影响到楼栋的整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具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要求这位业主停止侵害、消除危险、以及承担修复房屋,加固墙体,赔偿其它业主损失的民事责任。
王兴华律师在这也提醒大家,安全责任大于天,装修改造要依法依规,不仅是对自己,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法律链接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
第八条第三项 从事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三)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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