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的房屋遭遇拆迁怎么办?
被抵押的房屋遭遇拆迁怎么办?
2021-12-31   阅读:1172   

  在这两年疫情的影响下,经济增长相对缓慢,不少朋友都受到了企业的冲击。为了我们能够有充足的现金来进行分析买卖运作,很多朋友会通过房屋抵押来进行企业融资方式获取钱款。那么对于这类被抵押的房屋如果遭遇拆迁,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所有呢?抵押权人应当如何进行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呢?今天,京云拆迁律师就和大家谈谈被抵押房屋遭遇拆迁怎么办?

      被抵押的房屋遭遇拆迁怎么办?

 

  一、抵押进行房屋的拆迁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2条规定,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单位和个人在国有土地上被征收的房屋,应当公平补偿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根据该条进行法律制度规定,即使对于房屋抵押给银行了,被征收人依然是我国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土地征收补偿款仍然是经济补偿给被征收人的,也就是一个房屋的所有权人。

  二、房屋被拆后,抵押关系如何处理?

  房屋被拆后,设立在原房产上的抵押权会随着我国房屋的拆除而消失吗?当然不是。如果抵押随着拆迁而消失,就没人敢拿房子作抵押了。那么对于房屋进行拆除后,原有的抵押关系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1、债务人提前清偿,解除担保

  抵押权人对于被征收方企业获得的补偿技术具有发展优先受偿权,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知,在抵押贷款期间,抵押进行财产以及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问题或者经济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因此在进行抵押以及房屋被征收的,抵押权人可要求企业优先受偿权。

  2、重新设定担保财产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带抵押权的房地产因国家建设需要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因此,为了我们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抵押权人可以发展要求被拆迁人提供一些其他选择合适的担保物,且新担保物的价值管理需要一个足以保障主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的房屋拆迁补偿形式是产权交换,则抵押权人需要与被拆迁人重新签订抵押协议。因为被拆迁房产和置换后的房产企业属于我们两个方面不同且独立的物,在原房产上设立的抵押权的效力研究范围已经无法直接及于置换后的房产。为确保承按人享有优先受还的权利,承按人必须设立新的按揭,并与承按人签订新的按揭协议。

  京云拆迁律师可以在此进行提醒我们大家,当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企业列入拆迁工作范围时,被拆迁人应依法清理债务问题或者通过重新开始设定抵押房地产,如果抵押权人遇到被拆迁人拒不还款也不配合需要重新设定担保财产的情况,需及时了解咨询拆迁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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