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荒谬!女子已生4女儿又怀孕被要求离婚!每个孩子抚养费仅200元!
荒谬!女子已生4女儿又怀孕被要求离婚!每个孩子抚养费仅200元!
名37岁的高龄产妇,因为生了4个女儿,又怀了1胎,孩子尚未出世,就被丈夫狠心抛弃,理由是怕再生下来是个女儿。多么牵强的借口。虽然这样的男子,离了也未必是坏事,只是该女子独自抚养4个女儿,再加上腹中尚未出世的孩子,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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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阅读:732 次
男子不听劝阻多次闯入母婴室接水?律师:要尊重哺乳期女性隐私!
男子不听劝阻多次闯入母婴室接水?律师:要尊重哺乳期女性隐私!
男士是可以随意进入母婴室吗?这种多次劝阻仍擅闯母婴室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定性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马晓胜律师表示:众所周知,母婴室是专用的功能场所,是为照顾哺乳期女性和产妇设置的休息场所,属于女性的私密空间,宝妈们的隐私权应当受到保障,除非紧急或特殊情况,男士不得进入母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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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5阅读:631 次
没看到征地补偿决定就强拆合法吗?
没看到征地补偿决定就强拆合法吗?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需要公共利益时,可以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土地时,应当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没看到征地补偿决定就强拆合法吗?一、强拆没看到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吗?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没有土地征收补偿决定的情况下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是违法的。...
2022-11-14阅读:576 次
【京云拆迁律师】被拆迁人一定要懂得辨别,谨防拆迁人披着“司法强拆”的外衣进行“违法强拆”。
【京云拆迁律师】被拆迁人一定要懂得辨别,谨防拆迁人披着“司法强拆”的外衣进行“违法强拆”。
  国家征收房屋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如果征收程序合法,文件齐全,而被征收人又拒不搬迁,房屋则可能面临强制拆迁,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司法强拆。我们要知道,司法强拆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在实际生活中,为了节省拆迁成本,违法强拆、以拆危代拆迁等花式拆迁手段层出不穷。被拆迁人一定要懂得辨别,谨防拆迁人披着“司法强拆”的外衣进行“违法强拆”。下面我们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案例。...
2022-11-14阅读:645 次
【京云拆迁律师】房屋遭多部门联手强拆,维权长路漫漫,京云律师介入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京云拆迁律师】房屋遭多部门联手强拆,维权长路漫漫,京云律师介入终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认定房屋违建并违法强拆是京云拆迁律师经常遇到的一类案件。征收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往往会使出种种逼迁手段逼迫被拆迁户搬迁,这样的做法无疑给老百姓的合法权益造成巨大伤害,而不懂法的老百姓凭自己的一己之力很难与征收方分庭抗礼。今天给大家讲解的案例,就是作为征收方的行政机关非法强拆老百姓房屋,最终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的情形。...
2022-11-14阅读:812 次
【京云拆迁律师】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行为,应以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判断。
【京云拆迁律师】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行为,应以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判断。
   房屋是老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面对强拆,很多当事人容易情绪激动,以暴制暴,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归根结底,这是政府机关的非法强拆行为引起的。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实施的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行政行为,应当以正当程序原则作为判断其是否具备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是对行政行为依法监督的有效途径,是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法律制约机制,也是依法行政的法治原则的根本要求。...
2022-11-14阅读:2455 次
房屋拆迁案例:当事人死扛三个月,张友伶律师工作15天搞定拆迁方
房屋拆迁案例:当事人死扛三个月,张友伶律师工作15天搞定拆迁方
北京通州,郭女士在潞城镇某村自家宅基地上开了个副食品店。2016 年,通州潞城启动了 B/C/D 片区棚户区改造,郭女士家里的评估价不但非常低、而且面临限期拆除。之所以能拖到限期拆除,是因为起初拆迁项目刚开始时候,郭女士经历了大部分被拆迁人都经历过的心路历程。...
2022-11-14阅读:905 次
 “定金”性质不同,合同权利大不同
“定金”性质不同,合同权利大不同
日常生活中,我们解除会签订合同。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作为卖家经常会被对方要求预先支付定金。虽然接触较多,但是还有很多人并不清楚法律上的“定金”是什么意思,以及它在履行合同中的作用。京云律所近期接待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由于分不清定金的性质而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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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阅读:901 次
京云律师解读:花150万元购买了顶楼面积,加盖阁楼却被业主和物业投诉?
京云律师解读:花150万元购买了顶楼面积,加盖阁楼却被业主和物业投诉?
房子到手后,杨先生本想在顶楼楼面上加盖阁楼,却被其他业主和物业投诉,最终什么也做不了。那么,对于顶层楼面,开发商有权出售吗?杨先生可以自由使用顶楼楼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顶楼的楼面使用权应当属于整栋楼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其转让给某一业主,这种出让行为不仅侵害了其他业主对公用平台的使用权,也妨碍了物业服务公司对部分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等物业服务工作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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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4阅读:1258 次
邻居将住宅房改为乐器培训班扰民,该咋办!
邻居将住宅房改为乐器培训班扰民,该咋办!
刘先生入住新居后不久,发现隔壁居室总是有人频繁出入,而且从早到晚各种乐器杂音一直不停,经询问才得知邻居在住处开办了乐器培训班,刘先生与邻居沟通,希望对方将房屋恢复为住宅,邻居却说自己的经营行为已经在有关部门备案,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经营属于合法行为。无奈之下,刘先生将邻居起诉到法院,希望邻居将房屋恢复原状。...
2022-11-14阅读:11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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