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包括哪些,受到哪些法律保护,是否可以继承?
数字遗产包括哪些,受到哪些法律保护,是否可以继承?
2022-04-19   阅读:326   英云律师

"数字遗产"的概念

数字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的网络权益和财产。数字遗产是互联网在人类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快速成为个人数字档案中心的背景下出现的,包括个人网络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等形式。

 


 

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该规定并未对“数字遗产”是否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可以继承的遗产作出明确的界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司法解释也未对“数字遗产”作出明确界定。

 

3、《民法典》颁布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已经失效,相应《继承法》司法解释也已失效;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1]

数字遗产包括哪些,受到哪些法律保护,是否可以继承?


 

  • 数字遗产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虽然在国内现有的法律规定下,对于“数字遗产”继承未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个人认为数字遗产应受法律保护。虽然“数字遗产”存在立法缺失的问题,但是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购买了多件游戏装备,使用了多年的游戏账号,账号在官方渠道售卖装备,都能卖出人民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价值,那么在游戏账号持有人死亡后,该游戏账号具有金钱属性,也属于个人合法财产,为什么不能由其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

 

 

1.“数字遗产”也是个人合法财产。

 

《民法典》对遗产作出的界定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那么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网络相册、文件、信函和视频等形式的“数字遗产”也应是“合法财产”,这些以“数字”形式存在的财产也是具有专属性,所有人对个人网络空间的账号也具有专属性,拥有所有权。

 

2.“数字遗产”具有财产属性

 

我国虚拟物品交易可以说是越来越火热,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也逐渐被重视。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上半年,个人网店的数量已经达到了1200万家,预计到年底网店数量将达到1300万家。C2C和B2C网购交易额达到2000亿元,预计全年将达到4300亿元。不仅如此,基于网络购物的快递企业已经有6500家,收入为 140亿元[8]。另外,43%的中国企业拥有独立网站或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店。[2]

 

3.网络用户、财产日益庞大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络用户在2010年底达到4.57亿。在网游“安特罗皮亚世界”中一座虚拟国际空间站被一位玩家以33万美元买走,而他也创下了虚拟财富交易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可见,这些价值不菲的游戏账号除具有纪念意义外,金钱价值也会随着网络用户的增加而不断增多。就连数字巧克力公司总裁崔普·霍金斯也称:“据去年的数据,中国的虚拟物品市场达到了70亿美元,而西方仅有10亿。虽然我们的整个生产总值是中国的8.5倍,而在这个方面却只是刚刚起步。”

 


 

  • 国内外有关数字遗产继承的法律实践

 

1、2005年美国发生了一起著名的数字遗产纠纷案: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士兵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该士兵的父亲向雅虎公司请求提供儿子在雅虎网站上的账号和密码,以便得到儿子留下的遗言、照片、电子邮件等,满足家人对他的怀念之情。但雅虎公司声称根据服务协议账号不可转让,且这一行为会侵犯死者及相关人的隐私权,拒绝了这一请求。于是当事人无奈下向遗嘱认证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决给出了当事人和雅虎公司都能接受的方案:允许雅虎公司将士兵的邮件等信息刻录在 CD 上交给家属,但不提供其账号的访问权限。这一案件得到了合理解决,也引发了人们对数字遗产继承问题的广泛关注。

 

 

2、发生于德国的“Facebook”案:2012 年,一位年仅15岁的少女在德国柏林地铁站被列车碾压身亡,她的母亲为弄清女儿是被撞身亡还是自杀,向Facebook请求查阅女儿的账户信息。然而,Facebook 以数据保护个人隐私的原则拒绝了这位母亲的要求。于是,这位母亲将Facebook告上了法院。2015年12月,柏林地方法院作出一审裁决:Facebook 必须授予女孩父母访问其账户的权利。但 Facebook 不服判决,遂上诉至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德国联邦最高法院于2018年7月12日做出最终裁定,宣告Facebook 必须授予女孩父母作为继承人访问其账户的权利,包括浏览她的聊天记录和私密信息等。但Facebook表示尊重但不认同法院的裁定。

 

3、2009年国内发生了一起数字遗产继承的司法案件:一名男子意外身亡,但他在网络游戏中留下了价值5万元的顶级游戏装备,因此引发了其现实妻子与网游中的妻子对游戏装备继承权的争夺,协商未果诉至法院,2011年法院判决其现实妻子与网游妻子各继承游戏装备50%的份额。从这一案件中也可看出,我国司法界认可虚拟财产被继承的态度,但要真正适应未来对数字遗产司法实践的需要,还应从弥补相关法律的缺失做起,将数字遗产明确归入法定遗产继承范围,逐步完善数字遗产继承的合理路径和制度体系。[3]

 


 

结语: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网络时代,“数字遗产”的问题无法规避,不仅仅是“数字遗产”所具有的财产属性,还有“数字遗产”所具备的纪念意义,都使“数字遗产”应受法律保护成为一个不可规避的话题。所以,在现有法律缺失的情况下,依然可以通过法理来解释“个人合法财产”这一概念,应包括“数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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