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火进林不可取,酿成火灾终悔恨,放火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带火进林不可取,酿成火灾终悔恨,放火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2022-04-27   阅读:647   京云律师

上山挖野菜,随手扔一烟头,引发一场火灾。

放火人称自己不是有意为之,他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为您解答。

事件回顾

 

2022年4月19日,119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青岛市三标山发生山火。

 

接报后,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扑救,同时公安机关也迅速展开了调查。

 

第二天,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查,涉案人员于19号下午到三标山南团顶挖野菜,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携带火种进山,期间因为随意丢弃烟头,最终引发了山火。

 

由于火灾现场风力较大,扑救难度增加,当地消防、公安等各级扑火队员已在火场实施扑救,截至4月20日晚22时,山火依旧未被扑灭。

 

目前李某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

对于李某的行为,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他要面临怎么样的处罚呢?

 

王兴华律师表示

王兴华律师

如果是过失引起火灾,可能会构成失火罪,视情节轻重,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故意为之,则可能构成放火罪,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则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只是一般的失火行为,及时发现并灭了火,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通常会对违法人员处以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李某因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已构成失火罪。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受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与放火罪的共同点在于,二者所侵害的客体都是社会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会对社会中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二者的区别在于:

 

1. 在主观方面,失火罪对于结果的发生仅仅是出于过失,而放火罪对于结果的发生是一种故意的心理,放火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明显比失火罪更严重。

 

2. 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而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即能成立。

 

对于放火罪,一般很严重,最低都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甚至可以被判处死刑,而对于失火罪,一般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无论是哪一种情形,当事人都要对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法院会结合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综合酌情认定损失数额。

 

如果只是一般的失火行为,及时发现并灭了火,通常会对违法人员处以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和500元以下的罚款。

 

作为一名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李某肯定知道在森林中乱扔烟头的危害,就是由于存在侥幸心理,乱扔烟头引发山林火灾的例子才会数不胜数。

 

森林火灾损失的不仅仅是林木,更是破坏了林内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使得森林储存水源功能降低,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十年树木百年成林,一丝火星化为灰烬,虽然我们不能保证每年都种一棵树,但是我们能约束自身行为保护一片林。

 

 

时下天干物燥,正值山林火险的高危时段,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为了生态安全,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要严格遵守护林防火的相关规定,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在野外用火、处理烟头都要慎之又慎,不要因无心之失,酿终身悔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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