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多个家乐福超市购物卡结算受限一事在社交媒体上发酵,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自己在家乐福也遭遇了购物卡结算受限,有的家乐福纸巾、油、奶、大米等统统不能用购物卡结算,可用购物卡结算的部分商品被买空!
此外,家乐福关店去年明显加快,还被供货商申请冻结千万银行存款。在被收入苏宁易购旗下之后,家乐福业绩仍旧没有起色。很多网友表示,大型连锁超市限制使用购物卡真是有点匪夷所思,难道这购物卡就只能烂在自己手里了吗?
那么,超市限制购物卡结算商品合理吗?消费者遇到这种事情应该如何处理呢?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家乐福这么做是把自己的格局做小了!如果说超市本身销售的就是限制性购物储值卡,那应当提前全面告知消费者,没有告知那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卡售出时是不被限制的,但之后又改变了规则,变成了结算受限,那就是超市单方面地变更了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内容,消费者不愿意的话可以要求超市退卡退款。
王兴华律师表示:不得不说超市这么做不仅给消费者的带来了不愉快的购物体验,还给大家造成了一定的储值金额浪费,家乐福作为大型公司,应当给消费者一个交代。
法律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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