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一位妈妈悄悄拿走女儿压岁钱,女儿以为被偷。妈妈骗女儿说丢了就丢了,明年再补给她。没想到妈妈出去拿快递,女儿竟然报了警。最终,民警帮女儿找回了压岁钱,那位妈妈也受到了批评教育。
很多网友表示,女儿的法律意识挺强的,也有网友觉得这位妈妈没和孩子说就把压岁钱拿走,不太妥当。
那么,家长能不能将孩子的压岁钱据为己有?这位母亲的行为算盗窃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兴华主任表示:父母将孩子的压岁钱直接据为己有,严格意义上是不合法的,但是并不会构成犯罪。长辈给晚辈的压岁钱属于单方面的赠与行为,孩子作为被赠与人就拥有了压岁钱的所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也就是说,父母可以基于维护孩子利益的目的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随意处置孩子的压岁钱,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如果给孩子造成了财产损失,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王兴华律师表示:另外,虽然钱归小朋友所有,但是不能随意支配,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购买文具、玩具、食品等,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但如果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游戏充值、打赏等行为则需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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