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约定不能改变法定赡养义务标准
协议约定不能改变法定赡养义务标准
2023-02-17   阅读:580   京云律师整理

  案件详情

  2000年初,因为儿子要买房,吴奶奶和老伴用两人的积蓄和存款帮衬了儿子很多,三人一直住在这栋老房子中其乐融融,后来,吴奶奶老伴过世,儿子因为结婚了就把老房子卖了,买了新房,吴奶奶虽然在这新房住着,可总和儿媳产生矛盾,儿子儿媳想让她搬出去,时间长了,吴奶奶也烦了,也同意搬出去,经过他人调解,她和小两口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他们帮自己租一套月租金在4千块左右的房子由自己居住,但后来,因为小两口找的房子不理想,吴奶奶不愿意搬,可她是万万没想到,儿子儿媳还就真根据协议,把她告上法庭要她搬走,这可怎么办呢?
协议约定不能改变法定赡养义务标准

  律师回答

  首先,虽然吴奶奶的儿子儿媳是房子的产权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吴奶奶没有权利在房子中居住,具体来说,因为这新房是卖了老房买的,吴奶奶对新房的取得有财产贡献,而且她儿子对自己负有法定赡养义务,儿媳负有协助履行义务,赡养义务包含了住房保障义务,即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现在要吴奶奶搬出没有依据。

  其次,虽然吴奶奶和小两口签了调解协议,每月租金4,000元标准的房屋并不能绝对认定为条件低劣,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但其法律后果不能改变法定的赡养义务基础,实际履行也不能违背老年人意愿。因为吴奶奶年事已高,她晚年生活不仅依赖赡养人的经济供养、住房保障要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也就是说,即使双方达成了以租房分居替代共同居住的协议,也并不导致吴奶奶丧失了对房子的居住保障请求权,而且在儿子儿媳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她可以选择按照现有居住方式住着,儿子儿媳想让她搬出去的诉求难以被法院支持。

  法律参考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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