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泊车有违章,由谁担责?
代客泊车有违章,由谁担责?
2023-03-01   阅读:745   京云律师
最近在北京动物园的北门外气象路,有不少代客泊车员招揽生意,“服务费49元,停车费每小时12元,帮您停车、取车,车停在合作的停车场,提前15分钟打电话,车还给您开回这里,我们在相关部门有备案。”这是泊车员的统一承诺。
代客泊车有违章,由谁担责? 
 
可实际上,记者暗访发现,有些泊车员并没有把车停在“停车场”,而是直接扔在了路边,路口就立着禁停标志,还有车主半小时就收到了交管部门发来的违停提示。
 
代客泊车业务的兴起,主要是因为车主为了方便省事,可是将车子交给陌生人来代停,车主可能对泊车员有无资质都不清楚,如果出现了剐蹭怎么办?还有,如果找代客泊车服务出现了违章,谁该接受处罚?我们来听听专业律师的观点。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武旭然表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交管部门只对驾驶人进行违章处罚,但这也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被发现违章时,泊车员就在现场,那泊车员难逃责任,但是如果泊车员违停后离开,不在现场的,交警一般是根据监控给违停车辆开罚单。车主可以依据与泊车员的委托关系要求泊车员承担责任,已经交的罚款也可以向他追偿。但是如果泊车员不愿主动担责,车主也无法拿出让其代泊的证据,那就只能由车主为此买单了。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将车辆交由代泊员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武旭然律师在这里也提醒大家:这种代泊服务有潜在风险,去热闹不好停车的地儿最好还是使用公共交通出行,既环保也省去不少麻烦!
 
【法律链接】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违法停放机动车行为,应当在机动车侧门玻璃或者摩托车座位上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采取拍照或者录像方式固定相关证据。
第二十一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经核查能够确定实际驾驶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其记录为实际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信息。
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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