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粉丝”取快递,结果内藏毒品被判无期!这冤不冤?
主播帮“粉丝”取快递,结果内藏毒品被判无期!这冤不冤?
2023-06-27   阅读:982   京云律师

帮人取快递,本来是助人为乐的事,可接下来要说的这位,因为快递里的东西,换来了一个无期徒刑。

 

穆某(化名)曾是一名拥有15万粉丝的主播。2019年,他受粉丝指使,从四川坐飞机到陕西取一个行李箱。那位粉丝说了,取了这个箱子,不仅报销路费,还可以得到2万元的酬劳。

主播帮“粉丝”取快递,结果内藏毒品被判无期!这冤不冤?

结果,穆某刚拿到箱子,就被当地民警抓获,民警在箱子里起获了5罐毒品,共计净重3200多克,最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穆某无期徒刑。目前,穆对重审判决仍然不服,将再次提起上诉。

  

那么,问题来了,法院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判决呢?如果穆某对行李里装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并不知情,法院还会做出这样的判决吗?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本案中,穆某不仅收取了远超过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而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这种行为已经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的交接方式,结合穆某供述上线承诺事后向他支付高额的报酬,想从中赚钱,所以法院足以认为穆某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具有主观明知。

主播帮“粉丝”取快递,结果内藏毒品被判无期!这冤不冤?

大家也想问,主播说自己“不知情”能否逃脱法律的制裁呢?

 

王兴华律师提到:根据最高检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应认定为其应当知道自己所实施的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行为。

 

所以“不知情”不能做挡箭牌,也不要怀抱侥幸心理认为不会被抓住,毒品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千万不要为了高价酬劳,随意帮他人收取、转送、转寄来历不明的快递包裹,否则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链接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的通知

 

走私、贩卖、运输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实施的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结合行为人的供述和其他证据综合审查判断,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五)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其“明知”是毒品,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不等值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违法的不正当行为,村民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及时联系相关部门,通过法律解决纠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