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爷爷的遗嘱,为何却不能继承爷爷名下的房屋?
手握爷爷的遗嘱,为何却不能继承爷爷名下的房屋?
2022-12-23   阅读:801   京云律师

郭爷爷老伴走得早,由于自己年事已高,郭爷爷就写下《遗嘱》,表明自己个人所有的一套房在百年后留给孙子小郭。

 

后来郭爷爷去世,小郭帮忙处理后事没有管房子的事情。半年后,小郭想按照《遗嘱》继承爷爷留下的房子,却被叔叔伯伯告上法庭,主张这房应该由他们来继承,法院也支持了叔叔伯伯的诉求,这是怎么回事呢?

手握爷爷的遗嘱,为何却不能继承爷爷名下的房屋?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兴华律师表示:

北京京云<a href=http://www.yunhelaw.com/group/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律师事务所</a>主任王兴华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所以爷爷立遗嘱把房留给孙子,并不是遗嘱继承而属于遗赠。遗赠与继承的接受方式不同,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天之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就视为放弃。

 

小郭在爷爷去世后的半年内都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因此在法律上已经失去了接受遗赠的权利,房子重新回到法定继承,由叔叔伯伯继承。

 

所以在这提醒大家,如果有类似情况要重视遗赠有效期的问题,在60天内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函件的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明确表示接受遗赠,但要注意留下相应的证据,也可以及时接管并占有使用遗产,或者办理遗赠公证,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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